
一个搁置两年多的旧改项目,如何在一个月内完成从方案获批到核发用地批复?
某一线城市城中村城市更新项目给出的答案是:机制创新。据公开报道,该项目停滞闲置两年多后,2026年8月举行某科技园奠基仪式;项目创新设立"四方共管账户",引入实体企业承接项目权益,从方案获批到核发用地批复仅用时一个月,预计新增年产值超百亿元。
"四方共管账户"让资金流转更透明、权益保障更扎实,成为项目提速的重要"密码"。城市更新不仅要有速度,更要有规矩、有保障,本次邀请到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律师给大家详细讲解。
提速,是当前城市更新的主旋律
城市更新是提升城市功能、优化空间品质的重要抓手。一批搁置多年的旧改项目正加速"重启"。
数据最有说服力:截至2026年,该区土地整备留用地固投纳统超数十亿元,城市更新完成投资近270亿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明确,广东"十五五"期间每年启动建设数十个城市更新重点片区,2028年底基本建成百个重点片区。
可以预见,未来几年将有更多旧改项目按下"快进键",腾退补偿这一关系各方切身利益的关键环节愈发受到关注。
提速的另一面:谁的利益容易被忽略?
在城市更新项目中,厂房、商铺的产权人与实际使用人往往相互分离——产权人获得土地和房屋补偿,而承租企业投入的装修装饰、设备搬迁费用以及停产停业损失容易被忽略。
厂房里的生产线、仓库里的货物、商铺里的装修,都是真金白银的投入;一旦腾退,搬家的成本、停业的损失、重新选址的折腾,样样都压在经营者肩上。
一边是项目方期望尽快腾退、尽快建设,一边是承租企业投入真金白银、损失实实在在。速度与公平如何平衡?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律师团队结合实务指出,围绕腾退补偿,有三个焦点值得重点关注。
焦点一:承租企业的损失,能不能自己主张?
焦点在于:承租人是否有权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征收实施主体主张补偿,还是只能通过产权人间接获得补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临时安置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被征收人有权获得。司法实践中,"被征收人"的范围已逐步扩展至实际遭受损失的使用人和承租人——这意味着,符合条件的承租企业,其合法权益具有明确的法律支撑。
换句话说,那些投入了装修、搬迁了设备、中断了生产的企业,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依法直接向征收实施主体主张装修投入、设备搬迁、停产停业等损失,不必仅仅依赖产权人"转交"。
王有银律师分析认为,"能自己主张"与"能拿到补偿"之间还有一段距离。法律虽承认承租人的补偿主体地位,但征收实施主体核定对象时,会重点审查租赁关系是否真实、经营投入是否实际、损失是否客观发生。他建议承租企业主动"亮身份":腾退启动之初就提交租赁合同、经营证明和损失清单,全程参与协商,而不是等补偿方案落定后再争取。
焦点二:损失金额,凭什么来认定?
工业用地改造项目中,停产停业损失的计算往往争议最大。分歧集中在标准选取:是按企业实际纳税记录、平均利润水平,还是按行业平均利润率推算?此外,搬迁补助费、设备拆卸安装费、临时安置费等各项费用,计算基数和标准也各不相同。
标准之争,本质上是证据之争。实务中,承租企业需要提供租赁合同备案证明、纳税记录、水电缴费凭证、工资发放记录等证据,以证明损失金额。证据链是否完整,直接影响补偿核算的充分性与准确性。
这提醒广大经营者:经营凭证不是"小事"。合同、账目、缴费记录,平时管理好,用时就是主张权益的依据;平时疏于留存,关键时刻就可能"有损失、无证据"。
王有银律师评价道,"有损失、无证据"是承租企业最常见的困境。他举例说,同样的停产停业损失,证据完整的企业可能获得足额核算,证据缺失的企业却连主张依据都难以建立。他因此建议,企业把经营凭证管理纳入日常经营:合同备案、账目清晰、缴费留痕,让每一分投入都"看得见、算得清"。
焦点三:限期搬离、断水断电,依法怎么办?
实践中,个别项目实施主体为推进腾退,存在以"限期搬离通知"、中断水电、以安全整治名义要求清退等方式促使承租人搬离的情形。其合法性边界何在,承租人如何依法应对,成为实务中的常见困惑。
需要明确的是,行政机关实施城市更新必须严格依法定程序进行,法律禁止以非法方式迫使当事人搬迁。承租人遇到此类情形,应当及时固定证据,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必要时依法提起诉讼,通过法定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腾退工作始终应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
面对施压,不卑不亢、依法应对是关键:保存通知、记录现场、反映问题、依法起诉,每一步都有章可循。法律程序既是保障合法权益的武器,也是定纷止争的底线。
王有银律师进一步指出,腾退提速绝不意味着程序可以"越权提速"。他评价道,项目推进越快,越要警惕以"效率"之名突破法定程序的冲动;对承租人而言,面对施压不必慌张,保存通知、记录现场、反映问题、依法起诉,每一步都对应着明确的法律权利。守住程序,就是守住公平。
让"提速"与"公平"并行
王有银律师表示,城市更新一头连着城市品质提升,一头连着万千市场主体的切身利益。项目推进越是提速,越要把补偿安置工作做细做实:一方面,实施主体应严格依法依规履行程序,确保补偿标准公开透明;另一方面,承租企业和实际使用人应增强法律意识,妥善留存经营凭证与投入证据,依法理性表达诉求。
把政策红利转化为发展实效,把补偿工作落到法治轨道,城市更新才能跑得更稳、走得更远。
机制的创新值得点赞,权益的保障同样不能缺位。城市更新的"提速密码",不应只是审批的快,更应是程序合法、补偿公平、各方共赢的"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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