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2日消息,“高标准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三十场)——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专场在海口召开。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海南省住房公积金改革发展成效、“十五五”规划目标及系列惠民新政,并就归集扩面、执法监管、提取贷款优化等热点问题作出回应。

9月21日,海南省新闻办公室举行“高标准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三十场)——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专场。记者 李昊 摄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住房保障体系重要组成部分,事关群众安居与自贸港民生发展。据介绍,“十四五”期间,海南公积金事业实现跨越式增长:缴存人数达140.77万人、缴存额235.55亿元、缴存余额814.89亿元,较“十三五”期末分别增长27.49%、65.74%、68.43%;累计提取2183.67万人次、提取额1311.52亿元;贷款发放额575.98亿元、贷款余额705.20亿元;实现增值收益53.96亿元,增长86.2%。
一系列惠民举措落地见效,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提取、首付款提取、物业费提取、大病提取、台风灾损提取、子女购房提取、提高贷款额度、商转公、二手房“带押过户”等政策,不断拓宽使用场景,有力支持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改革、智能审批、“我陪群众走流程”等服务创新,也收获群众认可。
会上公布海南住房公积金“十五五”发展蓝图:到2030年底,实现当年缴存人数155万人以上,缴存额突破280亿元;持续优化提取、贷款政策供给,提升数字化服务水平,健全资金风险防控体系,打造自贸港公积金行业标杆,更好满足群众多元化住房需求。
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周高明介绍,下一步,海南将从四方面持续深化改革。一是完善归集扩面增存机制,面向灵活就业群体优化缴存、缓缴、退缴政策,健全部门协同与“一企一员”专管员制度,推动应缴尽缴;二是优化提取使用政策,覆盖租房、购房、物业、装修、老旧小区改造、家庭互助等全生命周期住房需求,优化贷款测算与额度奖励政策,释放住房消费活力;三是数字赋能政务服务,持续提升线上办件率,力争线上办件率达97%以上、智能审批办件率达95%以上,擦亮“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服务品牌;四是筑牢资金安全防线,构建缴存、提取、贷款全链条闭环风险管控,以智能监管守住运行底线。
省住建厅住房保障与公积金监管处处长卓书成表示,作为行业监管部门,将对照新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加快完善海南配套政策文件,依托全国监管平台常态化督导检查,持续推动公积金制度向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延伸,健全全周期安居保障链条,做好自贸港引才留才的安居支撑。
针对扩大制度覆盖面,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世铭提到,一方面为灵活就业群体定制缴存补贴、税收优惠、即停即提等便利机制,多渠道开展政策宣讲;另一方面强化企业缴存监管,构建宣传劝导、调解、执法、信用惩戒全链条,对欠缴企业依法推动追缴,不断扩大公积金普惠覆盖面。
法治化监管是发布会热点。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法规稽核处处长江永华介绍,新修订条例大幅提高单位不开户的处罚额度,罚款由1万—5万元调整至5万—30万元。海南将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推行首违不罚清单,同时强化信用公示与惩戒。针对骗提骗贷行为,明确查实骗提3年内、骗贷5年内限制办理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依托大数据跨部门数据比对建立风险预警模型,变事后查处为事前防控,保持高压整治态势,守护公积金资金安全。
围绕群众最关心的提取、贷款政策,周高明解读,新条例将公积金提取情形从6项拓展至9项,新增装修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等提取场景,取消租房提取收入比例限制。海南将落地配套新政:研究住房装修提取,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持续优化租房、首付款提取、子女购房提取,助力新市民、青年人安居。贷款方面,单方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上调至100万元、夫妻120万元,高层次人才、多子女家庭等可享受额度上浮;持续拓宽“商转公”“带押过户”适用范围,切实降低群众购房利息负担。
下一步,海南住房公积金系统将持续落地“十五五”规划,统筹发展、改革、惠民、风控、服务各项工作,不断释放制度红利,以更完善的安居保障,服务海南自贸港高质量发展。
来源:南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