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由原来6种情形拓展为9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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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由原来6种情形拓展为9种

9月21日,记者从海南省新闻办公室举行的“高标准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三十场)——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专场会上获悉,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由原来的6种情形拓展为9种,在保留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基础上,新增装修自住住房、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和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住房消费情形等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形;放宽租房提取条件,不再设置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门槛限制。

主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第一,立足保障住房全生命周期,优化完善提取使用政策。一是丰富住房消费提取政策供给,实施租房提取、物业费提取、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缴存人子女购房提取、加装电梯提取、异地贷款提取等政策,充分激活住房消费潜力。二是结合海南实际,研究出台住房装修提取政策,缓解职工改造住房条件资金压力,进一步盘活存量房源和提升居住品质。三是探索支持城市更新项目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实施路径,加大提取支持力度和政策储备,满足职工住房消费需求。

第二,落实“租购并举”政策,更大力度支持新市民和青年人幸福安居。一是加大购房消费支持力度,推进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缴存人子女购房提取政策惠及新市民和青年人,提高购房支付能力和安居获得感。二是迭代优化租房提取政策,以提高提取额度、“零材料”承诺办、秒申秒审秒批等方式,全面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租房安居。三是优化异地贷款约定提取业务机制,实现“零材料”偿还异地贷款和提取资金实时结算,更好支持职工跨区域安居置业需求和便捷办理业务。

第三,聚焦提升住房消费能力,进一步优化贷款支持政策。一是执行最高贷款基准额度统一上调至单方职工100万元、夫妻双方120万元的政策,研究缴存年限与贷款额度挂钩的“多缴多贷、长缴多贷”机制,大幅提高职工购房支付能力。二是进一步发挥叠加政策红利作用,支持我省高层次人才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多子女家庭上浮20%、绿色建筑上浮10%、保障性住房上浮10%,提升住房消费支持力度。三是加力实施“商转公”贷款业务,推动“带押直转”模式拓宽至新建住房、二手房,优化首套房认定标准,减少职工贷款利息支出,激发住房消费潜力。

来源:国际旅游岛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