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塑即禁”是误读!海南明确禁塑政策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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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塑即禁”是误读!海南明确禁塑政策边界

9月18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和省邮政管理局联合举行的“海南禁塑政策解读”媒体通气会上获悉,近期部分新闻报道称,有海南消费者反映,在部分电商平台下单时遭遇商家“不发货”“要求退单”,甚至有商家直接屏蔽海南收货地址的情况。会上,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张静就相关背景以及政策执行边界做了坦诚说明。

问题的根源:一场由“误读”引发的连锁反应

张静说,首先要明确,海南禁塑从来没有禁止过一般商品进入海南,也没有禁止过快递物流正常收发。事情的起因并不复杂。2024年《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修订后,运输、储存禁塑名录内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制品将被没收,并处1万至10万元罚款。

2025年以来,我省重点加大了输入源头管控力度,增加了入岛货运车辆检查频次,港口禁塑联合执法人员查获多辆夹带运输大量违禁塑料制品的邮政快递车辆,同时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邮政管理局对各邮政快递企

业海南分拨中心开展了全覆盖巡查,发现个别分拨中心的分拨人员对目视可辨的违禁塑料制品视若无睹,大量违禁塑料制品未经查验直接分发到下级营业网点,执法部门依规对涉事邮政快递企业进行了查处,省邮政管理局将相关情况通报各邮政快递企业总部,督促其配合海南禁塑工作,加强对禁塑名录内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收寄验视。

在这一强化监管信号向末端传导的过程中,出现了“信息偏差”。 个别邮政快递网点为规避风险,采取了一种最简单、也最粗暴的应对方式:只要包裹里“沾塑”,就一律拒收。甚至出现了纸箱封口胶带含塑料就被视为“违禁品”的极端案例。

如,一位消费者想买帆布户外用品,商家拒绝发货的理由竟是“纸箱封口的胶带含塑料,会被查”。另一位想买猫笼的消费者,因为包装袋是塑料袋,问了十多家商家均被拒。

这些案例说明,问题不在政策本身,而在政策执行末端的“粗放式放大”。当“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被简化为“禁止一切含塑料的物品”,禁塑令就被异化成了事实上的“禁运令”。

政策的边界:禁的是什么,不禁的是什么

张静强调,海南禁塑名录禁止的,是特定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具体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含有PE、PP、PS、PVC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的一次性袋类(如购物袋、日用塑料袋、垃圾袋等);另一类是一次性餐饮具类(如餐盒、碗、饮料杯、吸管等)。

关键的一点是:禁止名录中所列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均不包含商品预包装。 这是写在名录公告里的明文规定。如矿泉水瓶、方便面的包装袋、日化产品的塑料包装、各类奶制品的塑料包装、纸巾的塑料包装袋等,这些都属于“商品预包装”。此外,耐用塑料制品,例如塑料拖鞋、鞋架、猫笼、收纳箱等,不是“一次性”产品,不在禁塑范围内,盛装这些产品的塑料包装袋也都属于“商品预包装”,不影响正常快递。

已经和将要采取的措施

一是开展涉塑案件全面自查。省生态环境厅每年都会组织开展禁塑监管执法培训,监管执法人员均能较好掌握禁塑名录。近期我省对查办的涉塑案件开展了全面自查。截至目前,未发现因生产、运输、销售、储存和使用不在禁塑名录内的塑料制品被处罚的情况。

二是协调主要电商平台和快递企业,推动将政策解读向省外延伸。通过电商平台向商家推送简明扼要的合规提示;通过主要邮政快递企业总部向全国营业网点推送海南禁塑名录及识别技巧,纠正“含塑即禁”的错误认知。

三是丰富宣传物料,扩大宣传范围。近年来,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禁塑媒体行”主题宣传活动,编印《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折页》,制作《海南禁塑小课堂动画》等专题宣传视频,在各大商超、农贸市场、社区、乡村等场所广泛投放,引导公众有序替代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同时,常态化推进禁塑公众宣传教育,结合生态环境保护主题日,深入开展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进企业等“四进”活动,着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禁塑的良好氛围。下一步,聚焦政策信息传导至市场末端存在的衰减偏差问题,围绕禁塑政策边界、常见认知误区,编制面向物流、电商和岛内消费者的简明宣传物料,通过图解、科普短视频等通俗易懂的形式,清晰区分禁止入岛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与允许快递的商品预包装、耐用塑料制品,破除“凡塑皆禁”的错误传言。

四是建立消费者申诉的快速通道。如果再有海南消费者因商家误读政策而被无理拒单、退单,或快递网点拒绝收寄,可以通过海南“12345”热线投诉。也可以电话联系省级相关部门协调解决。省生态环境厅联系电话:0898-65361236,0898-64344626,负责协调解决各类禁塑问题;省邮政管理局联系电话:0898-66555930,负责协调解决快递网点拒绝收寄问题。

来源:国际旅游岛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