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海南省“物业服务+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该《意见稿》提出,充分发挥物业服务企业常驻小区、贴近居民、响应快速的优势,推动物业服务与居家养老服务深度融合,打通民生服务末梢。征求意见时间为9月15日至9月27日。
《意见稿》提出,我省将在物业服务基础上探索三种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一是基础性居家养老服务,由物业服务人依托现有资质、服务场所和服务队伍,为区域内居家老年人提供难度小、专业性要求不高的基础服务。二是专业居家养老服务,物业服务人与第三方专业机构合作运营日间照料中心、社区驿站、小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或社区老年食堂(助餐点)等,提供专业性较强的养老服务。三是运营嵌入式养老机构,围绕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老年人基本需求,在社区内嵌入满足全日照护、膳食服务、医疗护理、文化娱乐等功能的小型化、灵活化养老机构。
在服务内容方面,《意见稿》列出12大类服务项目,涵盖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助洁服务、助浴服务、助急服务、助购服务、助医服务、文化娱乐服务、精神慰藉服务、适老化改造服务、呼叫服务和巡视探访服务。其中,助餐服务要求服务单位依法办理食品加工和流通许可手续,明确食材、加工方式、营养配比等要求;助急服务要求就近建立医疗急救绿色通道,配备助急专用呼叫系统;适老化改造服务则包括公共空间和居家适老化改造,为老年人营造安全的出行与居家环境。
服务流程方面,《意见稿》规定了“咨询接待—老年人能力评估—制定服务方案—签订服务协议—服务实施—资料归档”六步走的标准化流程。服务前须按国家标准对老年人进行能力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并经老年人或第三方确认签字;服务方案依据评估结果制定,涵盖服务目标、内容、方式、频次、人员安排等;服务实施过程中,服务人员须出示派工单、亮出胸卡,服务完成后由服务对象签字确认。
《意见稿》对服务评价体系作出量化规定,要求与服务对象合同签约率达100%,老年人档案、服务档案建档率达100%,老年人及家属(监护人)满意度不低于90%,有效投诉结案率100%。同时建立服务风险防控机制,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据悉,《意见稿》为引导性文件,鼓励各市县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会同民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扶持政策。社会各界可于9月27日前通过书面扫描件或电子邮件(zjtfcc@163.com)方式反馈意见。
来源:国际旅游岛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