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公布11批次不合格食品 涉及农兽药超标残留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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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公布11批次不合格食品 涉及农兽药超标残留等问题

7月26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11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2026年第12期),不合格原因涉及兽药超标残留、重金属污染等问题。

据介绍,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350批次,检出11批次样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包括:

一、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乐东黄流邢少丽蔬菜摊销售的黄豆芽,其中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我国明令禁止生产经营企业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4-氯苯氧乙酸钠,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4-氯苯氧乙酸钠的豆芽。

海南旺佳旺商贸有限公司和邦店销售的白萝卜,其中噻虫嗪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规定,噻虫嗪在白萝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3mg/kg。白萝卜中噻虫嗪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

二、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海口市龙华区周蔬好菜摊销售的[冰鲜]扇贝肉约350g/份(贝类),其中氯霉素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规定,氯霉素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贝类中检出氯霉素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为了快速控制动物疾病而违规使用药物。

三、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琼海泓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鲜榨椰汁(植物蛋白饮料),其中蛋白质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规定,蛋白饮料的蛋白质含量应≥0.5g/100g。蛋白饮料中蛋白质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辅料质量控制不严;也可能是企业未进行严格的出厂检验保证产品质量。

四、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海口市龙华区周蔬好菜摊销售的自制小酸菜约250g,儋州那大开喜百货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八角,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规定,酸菜中二氧化硫(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最大使用量为0.1g/kg,在八角中最大使用量为0.15g/kg。酸菜、八角中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了改善产品色泽而超量使用二氧化硫、使用时不计量或计量不准确、使用硫磺熏蒸漂白传统工艺或直接使用亚硫酸盐浸泡造成。

五、重金属污染问题

海口货轮转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丁香鱼干(公斤)(特)(预制动物性水产干制品),其中镉(以Cd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规定,水产制品中镉的最大限量值为0.1mg/kg,该水产干制品经脱水率换算后镉的最大限量值为0.147mg/kg。镉(以Cd计)检验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水产动物对生长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

六、真菌毒素超标问题

白沙牙叉珍华花生油店生产、销售的花生油,其中黄曲霉毒素B₁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规定,花生及其制品中黄曲霉毒素B1的最大限量值为20μg/kg。花生及其制品中黄曲霉毒素B1检验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者使用的原料受到黄曲霉等霉菌污染;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生产工艺不达标。

七、微生物污染问题

三亚翰欣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芒果,其中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规定,冷冻饮品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菌落总数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验结果超过2.5×104CFU/g。冷冻饮品中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也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或储运条件不当等有关。

海口秀英杨木新快餐店使用的复用餐饮具(碗),其中大肠菌群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规定,复用餐饮具(消毒餐饮具)中不得检出大肠菌群。复用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过程中受人员、工器具等的污染;也可能是灭菌工艺不彻底;还可能与储存条件不当有关。

八、其他污染物问题

海口秀英杨木新快餐店使用的复用餐饮具(碗),海口秀英锦艳隆江猪脚饭店使用的复用餐饮具(碗),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规定,复用餐饮具(消毒餐饮具)中不得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原因可能是由于餐饮具消毒单位使用的洗涤剂不合格或使用量过大,或未经足够量清水冲洗。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针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展核查处置。

(记者 蒙健)

来源:南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