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中医思维赋能预防法治建设——第十二届法治社会·长江论坛聚焦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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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中医思维赋能预防法治建设——第十二届法治社会·长江论坛聚焦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6月27日至28日,第十二届法治社会·长江论坛在安徽芜湖举行。本届论坛以“构建大安全大应急框架、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为主题,吸引国内外300余位专家学者参与研讨,线上线下互动量达60多万人次。15位国内权威专家与3位联合国及国际机构代表等专家学者,共同为平安中国建设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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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论坛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安徽师范大学、中国行为法学会联合主办。社会治理法学知名学者、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合作教授徐汉明,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会长姜伟,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杨万明,最高人民检察院二级大检察官、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副会长陈国庆,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原专职委员、中国犯罪学学会会长万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副会长江必新,中国行为法学会总监事、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原副校长李文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书记侯振发,安徽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曾黎明,以及国际检察官联合会副主席江乐士博士、联合国预防犯罪与刑事司法高级咨询专家斯拉沃米尔·雷多博士等出席大会。

主旨报告环节,二十余位海内外权威专家围绕理论建构、司法实践、数字安全、涉外法治、国际治理和基层社会治理等前沿方向分享真知灼见。其中,天津大学教授、凤凰公证理事会理事长车承军发表了题为《中医思维赋能社会治理的理论逻辑——以公证预防性法律制度为例》的演讲,系统阐释了中医思维与社会治理深度同构的理论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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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社会治理的困境在于,社会矛盾发端于系统“失衡”,深层动因是“失信”,化解难点在于“失据”,最终引发司法资源被海量案件消耗的“失序”。在这一连锁逻辑中,公证制度恰好能在“失据”环节发挥关键作用:在法律关系建立后、矛盾纠纷发生前,依托公信力理顺法律关系、确认法律事实、提示法律风险、固化关键证据,为市场交易、社会交往、利益交换提供信用背书,实现对失衡链条的逆向修复,进而将大量潜在冲突化解在萌芽阶段,让司法秩序恢复正常,推动人民法院真正回归“最后一道防线”的功能定位。

中医思维与公证制度之间存在深层结构性对应:中医强调“治未病”,公证制度围绕预防纠纷、减少诉讼设计;中医秉持整体观,公证服务覆盖法律关系全生命周期;中医讲究辨证施治,公证功能针对不同场景差异化运用法治工具;中医强调通经化气,公证人员下沉基层社区畅通“社会经络与神经末梢”;中医讲究解毒排瘀,公证以公信力消除积怨、化解戾气,实现标本兼治。这一对应关系揭示了公证制度在社会治理体系中的深层价值,推动其功能从“单纯证明”向“事前预防、事中治理、事后救济”全链条延伸,为构建中国特色预防性法律制度探索出了一条植根本土文化的实践路径。

将中医思维引入预防法治建设,推动法治实施体系更加完善,正是“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具体实践。公证制度作为这项实践在社会治理领域发展最为成熟的制度样本,以法治方式实现“未病先防”“欲病制萌”“既病防变”“愈后防复”,推动社会机体在“正气存内”的状态下良性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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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7日下午的分论坛上,凤凰公证处公证员李雪婷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预防性法治实践案例,探讨公共安全治理事前预防转型中的法治确定性供给。凤凰公证处以群众身边的公证“法郎中”角色嵌融入社会综合治理网络,将中医“四诊八纲”的思维应用于社会治理,为事前预防法治理念落地提供了鲜活样本。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从事后应对向事前预防转型,是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关键路径;而公证制度凭借其独特的预防性功能,是这一转型过程中不可或缺的法治基础设施,正成为构建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下提升治理能力的一项重要制度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