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筑牢河湖生态安全屏障,持续保持打击非法采砂的高压态势,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近日发布2026年度首批非法采砂行政处罚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以案警示,严厉整治河道盗采、非法运砂、囤砂牟利等违法行为,引导群众和市场主体自觉遵守河道采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此次公布的以下三起案例涵盖夜间偷采、行刑衔接、跨点位囤积转运等多种典型非法采砂违法情形,精准覆盖当前河道采砂监管的突出问题,警示教育意义深刻。
2025年11月28日凌晨,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关某弟在东方市感城镇感恩河二号坝宝东村河段,在未取得采砂许可的情况下,雇佣两台挖掘机及一辆十二轮卡车擅自采砂,经专业测绘,非法采砂方量为17.69立方米。经查,关某弟的行为违反《海南省河道采砂管理规定》相关条款,考虑到其属于初次违法、认错态度良好且积极配合查处,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执法部门依法对其罚款2万元,并将违法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
另一起典型案件中,张某通于2025年12月31日凌晨,在八所镇罗带村委会罗带河河道无证采砂,非法采砂总量为44.13立方米。此前公安机关已对张某通作出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2026年2月,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本案立案查处,结合其初次违法、积极配合调查等情节,依法对其处以2万元罚款。
第三起案例是隐蔽性更强的跨点位囤积转运非法采砂行为。2026年5月,警方移交线索显示,朱某彬在华侨农场七队通天河道无证采砂,公安机关已对其处以13日行政拘留。执法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测绘后,查实当事人在皇宁、新龙两处堆砂点囤积砂石共计156.29立方米;因采砂现场已被平整,最终以堆砂量认定违法采砂方量。案件调查期间,朱某彬主动配合调查、诚恳认罚,还积极将涉案河砂回填河道、恢复生态原貌,未造成国家矿产资源实质流失,因此执法部门依法对其作出2万元罚款的从轻处罚。
据介绍,这三起案例暴露出当前河道采砂“采、囤、转”全链条监管仍存在薄弱环节,异地囤砂、夜间盗采等隐蔽违法行为,不仅破坏河床生态、侵占河道空间,还会严重影响河道行洪安全。执法部门明确:河砂属于国家所有,河道采砂实行严格许可制度,除无证开采外,非法囤积、转运无合法来源砂石均属于违法行为。
下一步,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持续压实河湖生态保护责任,常态化开展河道及沿路堆砂场地排查,健全跨区域联合巡查、夜间常态化巡查机制,紧盯非法采砂隐蔽性、链条式的违法特点,重拳打击非法采砂全链条违法行为。同时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强化以案释法的震慑作用,全方位守护辖区河道生态安全和矿产资源安全。
来源:南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