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秀英12家店用同一张证做外卖 全部予以警告、合计罚款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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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秀英12家店用同一张证做外卖 全部予以警告、合计罚款1.1万元

6月8日消息,今年3月,海南省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线上排查网络餐饮外卖店时,发现海口秀英某某绵冰冰餐饮摊等12家外卖店在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上传的经营资质信息均为海南商某实业有限公司相关信息。6月8日,记者获悉,因提供虚假信息、出借食品经营许可证,海口秀英某某绵冰冰餐饮摊、海南商某实业有限公司等13家经营主体被依法予以警告、合计罚款11000元。

涉事摊位。记者 蒙健 摄

据介绍,今年3月中旬,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就外卖食品问题,召开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部署会,严厉查处网络餐饮违法违规行为。整治行动开展期间,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从网络外卖平台调取了秀英区内的1000多家在线网络外卖餐饮店,对这些外卖店逐一进行排查。然而在平台上检查网络外卖餐饮店的资质时,执法人员发现了反常情况:海口秀英某某绵冰冰餐饮摊等12家餐饮店公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者均为“海南商某实业有限公司”。

涉事摊位。记者 蒙健 摄

针对这一情况,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对此进行了线下核实。经执法人员核实,海口秀英某某绵冰冰餐饮摊等在某某夜市经营食品摊贩,已取得海南省食品摊贩信息公示卡,但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为增加营业收入,12家夜市食品摊贩使用夜市管理方海南商某实业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住所地址等经营资质,上传至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并在平台向消费者公示上述虚假信息。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已责令12家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下架网络外卖店,按要求在线下从事食品摊贩经营。

执法人员对涉事摊位进行检查。记者 蒙健 摄

海口秀英某某绵冰冰餐饮摊等12家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提供虚假信息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的相关规定,海南商某实业有限公司出借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行为违反了《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依法对海口秀英某某绵冰冰餐饮摊、海南商某实业有限公司等13家经营主体作出警告、合计罚款11000元的行政处罚。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介绍,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网络平台公示的经营资质、经营地址等食品安全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此案中,当事人作为夜市食品摊贩,在网络平台使用并公示他人经营资质、住所地址等虚假信息,入网提供餐饮服务,不仅直接误导消费者,侵害其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还借此规避执法监管,致使本应由其承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悬空虚置,扰乱网络餐饮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本案批量处置提供虚假信息的外卖商家,同步追究夜市管理方出借经营资质的违法责任,向网络餐饮服务行业释放了从严监管、违法必究的明确信号。

记者了解到,下一步,海南省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深化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整治,加大精准打击力度,维护网络餐饮市场秩序,守护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记者 蒙健)

来源:南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