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1日消息,记者从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为科学保护与合理利用沙滩资源,维护沙滩生态环境,规范沙滩资源管理秩序,促进滨海旅游及相关经营活动的规范化与高质量发展,《海口市沙滩资源保护和利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印发,将于2026年6月15日起施行。
据了解,《办法》适用于海口市行政区内沙滩资源的保护、利用及监督管理活动,包括自然沙滩和人工沙滩。
《办法》厘清部门与属地管理职责。 强调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沙滩旅游开发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建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分工负责以及沿海各区人民政府落实辖区内沙滩资源保护和管理主体责任的工作协调机制。
为进一步规范沙滩分类保护和利用。《办法》明确本市沙滩实施分类保护和利用,根据岸线自然资源条件和开发程度,分为严格保护、限制开发和优化利用三个类别,强调自然岸线占用补偿机制,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列明沙滩范围内的禁止性行为,明确生态修复责任。
《办法》明确,海岸线向海一侧沙滩区域的开发建设活动应依法办理海域使用手续。海岸线向陆一侧沙滩区域的开发建设活动按照《海南经济特区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指出除国防安全需要外,禁止在沙滩区域内构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等。
《办法》鼓励优质市场主体参与沙滩开发利用,明确沙滩管理单位的确定方式;细化管理单位在标识设置、市容环卫、安全生产、日常巡查、应急预案制定等方面的具体义务,推动沙滩管理规范化。
为进一步明确损害沙滩资源的禁止性行为。《办法》根据市政府以往有关文件要求以及海口市的实际情况,专门对损害沙滩资源的禁止性行为进行了列举式规定,使得《办法》具有较强的指引性和可操作性。
《办法》划定沙滩保护原则,列明禁止性行为清单,明确人为破坏与自然损毁沙滩的修复责任主体与修复要求,占用自然岸线的,按规定实施自然岸线占用补偿。以制度化、规范化管控守住沙滩生态底线,稳定滩面生态风貌、整体提升沙滩生态品质,筑牢海岸沙滩生态安全屏障,守护群众亲海休闲生态空间。
《办法》严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圈围沙滩、非法占用、限制正常通行,全力保障市民游客公共亲海权益;通过生态修复与环境整治持续优化公共休闲空间,推动完善沙滩便民设施与规范经营服务,全面提升亲海休闲体验与公共服务品质,让沙滩资源更好惠及全体市民与游客。(记者 王小畅)
来源:南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