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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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五一”将至,为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见效,现将乐东县查处的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乐东县佛罗镇丰塘村原党支部书记陈永孝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礼品的问题。2018年至2023年,陈永孝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香烟和白酒。陈永孝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6年4月,陈永孝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乐东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农综开发服务站站长周金林不正确履行职责,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宴请等问题。2021年至2025年,周金林在负责龙林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期间,对灌溉渠、抽水站建设未按设计施工问题失管失察,对已完成的工程疏于维护管理,导致设备丢失、渠道断裂等问题频发。2023年9月,周金林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由对方支付相关费用。周金林还存在其他违法问题。2025年12月,周金林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

乐东县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四级主任科员吉星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问题。2023年5月,吉星作为县房管局信访工作具体负责人,在办理群众反映小区物业选聘程序不合法等信访问题时,未经核实便撰写信访报告,并违规将报告提供给小区物业,导致小区业主与物业矛盾激化,造成不良影响。吉星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6年2月6日,吉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上述三起案例中,有的违规收受礼品、有的违规吃喝、有的履职不力,再次显露出作风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必须坚持抓常抓细抓长,以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紧盯节假日等关键节点,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和纪律提醒,督促领导干部带头严守纪律规矩,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坚决纠治管党治党宽松软、主体责任悬空等不正确履职问题,以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推动作风建设常态长效。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作风建设的长期性和严肃性,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抵制违规吃喝、收送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带头廉洁自律,自觉维护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坚决杜绝特权思想、懒政怠政等不正确履职行为,以忠诚干净担当的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字当头,紧盯节日期间不正之风,对违规吃喝、收送礼品礼金、公车私用等突出问题,从严快查快处,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推动党员干部绷紧纪律之弦,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紧盯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不正确履职问题,严肃追责问责,以精准监督推动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原标题:乐东: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乐东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