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火炬统计调查工作已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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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火炬统计调查工作已开始

3月3日,记者从海南省科技厅获悉,全省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火炬统计调查工作已启动,根据《关于开展海南省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本次统计对象为2023年至2025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要求相关企业在2026年3月20日前完成在线填报。此外,企业可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平台进行填报,营业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还需报送纸质报表。此次统计调查旨在反映海南省科技创新成效,为服务宏观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根据通知,高新技术企业填报登录流程为:填报单位进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点击“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统计调查─我要办理”进行填报(企业以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如无法登录请参考主页面的相关操作手册)。

填报数据时,选择“数据管理”,点击“检查”,系统检查中出现错误提示的必须进行修订,出现警告提示的,必须提交明确的解释。

填报完成后,系统检查无错误或警告提示提交了明确解释的,可选择提交上报。由所属地科技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如填报的数据存在疑问,请再次进行修订或确认。

2025年度营业收入在2亿元以上(含)的高新技术企业,需从网报系统打印报表(一式一份),加盖填报单位公章后报送到所属地科技管理部门。营业收入在2亿元以下的高新技术企业只需完成网上提交,不需要提供纸质报表。

高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填报: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6号),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资格有效期内每年5月底前须报送上一年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给企业提供便利,建立火炬统计调查企业表与高企年报填报数据共享机制,高新技术企业可直接通过火炬统计调查系统完成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填报及修改工作。详细填报流程和火炬统计年报一样,进入填报界面后选择“2025年高企发展情况报表”填报并提交。

通知对市县科技管理部门审核要求分为数据审核上报和纸质材料报送。

数据审核上报:

市县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完成2025年火炬统计年报及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的统计工作,并于3月20日前完成数据的审核与上报(注意: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审核需由各地区高企管理员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完成)。

纸质材料报送:

市县科技管理部门在完成本辖区高新技术企业年报审核后,需按以下要求向省科技厅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1)辖区内营业收入2亿元以上(含)高新技术企业的报表封面(从系统中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

(2)从系统中打印的本辖区上市企业清单及审核确认说明;

(3)从系统中打印的本辖区企业当年汇总数据与上年比较清单;

(4)对于企业汇总数据出现同比数据变化较大情况(如由于区划调整导致大批企业调整、有新入统或调出统计的大企业、大企业效益急剧变化等原因造成的同比发生较大变化),需提供书面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5)从系统中导出的本辖区内申请撤销企业清单(清单信息包含企业名称、所属地域、撤销原因);

(6)从系统中导出的本辖区内企业错警原因说明打印件及分类说明(包含企业名称、所属地域、错警内容及说明);

(7)本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的基本情况分析报告;

(8)对于其他有必要说明或证明的情况,也需一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通知指出,火炬统计调查是反映海南省科技创新成效、服务宏观决策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市县科技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严格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5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火炬〔2026〕3号)要求,认真组织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按时、保质完成统计填报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各填报单位及审核人员要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文件要求,不得虚报、瞒报、漏报、拒报统计资料,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对违反统计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通知要求,各市县科技管理部门要加强与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的沟通联系,做好政策解释和填报指导工作。对于企业在填报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或政策疑问,要及时予以帮助解决。无法解决的,可汇总后向省科技厅反馈。(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许文玉)

来源:国际旅游岛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