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方市关于严防宅基地非法交易风险
规范宅基地管理的通告
市民群众:
为严厉整治宅基地非法交易行为,规范我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结合我市宅基地使用历史实际,秉持能改则改、减少损失原则依法推进专项整治,现就核心事项通告如下:
一、谨防非法交易风险。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权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流转。非本村成员、城镇居民私下购买宅基地是违法行为,交易协议无效且无法办理产权登记,易造成“钱房两空”损失。
二、杜绝违规审批行为。通过伪造证明、借用村民名义等欺骗手段,或经村级、乡镇违规审批获取的手续,一经查实将依法撤销。刻意隐瞒、拒不整改及新增违规报建的,将从严追责,涉及党员干部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三、规范建房行为。村民建房应严格按审批标准施工,严禁超占超建、擅自改建扩建。此类违法建设无法办证,且面临被拆除的风险,损失由建设者自行承担。
四、我市正全域开展宅基地专项整治,重点排查非法交易、违规审批等问题。请群众增强风险意识,不轻信“宅基地可自由买卖”等虚假宣传,不参与非法交易,对已形成的相关问题,主动配合核查整改。
全体市民可积极参与监督,共同守护我市土地管理秩序和公共利益,携手推动宅基地管理规范有序发展。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东方市宅基地违规审批
和非法交易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2026年3月1日
来源:东方市宅基地违规审批和非法交易专项整治工作专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