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6日,海南省商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陆敏在“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五十六场)——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境商品“零关税”政策专场上表示,海南计划在海口、三亚、儋州率先开设日用消费品免税店,首批门店拟于2月11日开业。
据介绍,随着2月5日财政部联合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境商品“零关税”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6〕6号)后,海南第一时间公布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零关税”进境商品经营主体及免税店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政策快速落地实施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
目前,海南正在按照《管理办法》快速推进经营资格许可及免税店布局与设立等各项工作。
经营资格不限制企业类型
经营资格申请条件方面,2月5日,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海口海关、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省公安厅联合发布的《关于申请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的“零关税”进境商品经营资格的公告》,明确了申请经营资格应具体的条件。
陆敏称,相关条件主要有3方面特征,一是为体现海南自由贸易港开放特征,“零关税”进境商品经营资格不限制企业类型,允许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参与。二是日用消费品免税店应符合一定的监管要求,需要引进有实力、有经验的企业参与经营,才能更好服务岛内居民,因此我们从经营年限、经营面积、经营业绩等方面合理设置条件,同时企业还应具备稳定的“零关税”进境商品采购渠道,保障商品供应。三是保障企业诚信、合规经营,要求企业具有完备的章程和健全的财务、溯源、数据安全、内部审计、风险防控等管理制度,以及良好的经营信用。
海口国贸、城西和西海岸开店
在免税店布局与设立方面,陆敏表示,海南遵循“稳妥有序、风险可控”的原则,采取“分批实施、逐步推开”的策略推进,计划在海口、三亚、儋州3个地级市率先开设日用消费品免税店。
3个相关市县政府综合考虑人口规模、消费习惯、商业基础及交通便利性等因素,根据《管理办法》提报了首批日用消费品免税店规划。首批共开设5家日用消费品免税店。具体布局为:在海口市国贸商圈、城西商圈、西海岸商圈各设立1家日用消费品免税店;在三亚市中央商务区设立1家日用消费品免税店;在儋州市夏日广场商圈设立1家日用消费品免税店。根据规划布局,在履行相关程序后,首批日用消费品免税店拟定于2月11日南方小年当天开业,让岛内居民在春节前就能享受到政策红利。
陆敏称,下一步,海南将根据政策实施情况,及时总结评估成效,逐步扩大布局范围,直到岛内各市县全覆盖。(记者 王子遥)
来源:南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