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法查处了壶山(海南)能源有限公司老城中惠加油站偷税案件。
经查,2022年至2024年,该加油站通过个人账户收取加油款、在账簿上少列收入等手段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增值税等税费款112.36万元。2025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该加油站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98.88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属于税收征管法规定的偷税行为,税务部门坚决依法严查严处各种偷逃税行为,切实维护法治公平的市场秩序,持续营造良好税收营商环境,促进相关企业和行业长期规范健康发展。
来源: 海南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