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港海运和航空优惠政策有哪些?海南省交通运输厅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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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港海运和航空优惠政策有哪些?海南省交通运输厅解读

10月28日消息,很多企业关注海南的航运税收政策、船舶登记注册等相关情况。10月28日,第一期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政策直通车”会议(驻琼央企专场)期间,海南省交通运输厅从海运、航空两大板块进行了介绍。

海运政策主要包括四项。第一项是境内建造船舶出口退税政策。《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运输船舶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明确对境内建造船舶企业向运输企业销售且符合一定条件的,实行增值税退税政策。由购进船舶的运输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政策推出以来累计为10艘船舶办理退税4.07亿元。

第二项是“零关税”进口交通工具及游艇政策。现有“零关税”进口交通工具及游艇享惠企业295家,交通工具及游艇数量464。减免税款超22.7亿元。

三是内外贸同船加注不含税油政策。以洋浦港为中转港、从事内外贸同船运输的境内船舶,可加注本航次所需保税油;加注本地生产燃料油可享出口退税。该政策是全国独有政策。累计加注不含税油28艘次1.24万吨,大幅降低航运企业成本。

四是启运港退税政策。2021年1月,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印发《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试行启运港退税政策的通知》,明确对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从启运港启运报关出口,由符合条件的运输企业承运,从水路转关直航或经停指定口岸,自离境港离境的集装箱货物,实行启运港退税政策。

航空政策主要是出境维修复运入境免关税政策和促进航空货运发展奖励政策。

在海南注册的独立法人航空、船运企业,其符合条件的航空器、船舶及零部件,出境维修后复运入境时,无论是否增值均免征关税。以海南航空为例,其部分飞机通过该政策享受维修复运免税红利,降低了机队维护成本。

促进航空货运发展奖励政策具体情况是,2024—2026年度,针对航空公司、快递公司、货运代理企业及货站经营主体,围绕全货机业务、国际航线拓展和枢纽化运营实施专项奖励。

扩大航权开放政策主要内容是,全面开放第三、四、五航权,无班次限制;试点开放第七航权定期客货运航班,每条航线每周客货班次各最高7班。

来源:南海网、新海南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