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一人受审!
海南
海南 > 综合资讯 > 正文

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一人受审!

10月25日消息,10月22日,东方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受贿案。

公诉机关指控,2021年5月至2024年10月,被告人王某某利用在东方供电局的职务便利,为任某某、刘某、苏某某等26名项目施工老板在业扩配电项目的现场勘察、竣工验收、电子化移交等环节提供帮助,并收受上述26人好处费共计94.02万元,王某某个人分得80.66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王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减轻处罚、从宽处理。案件将择期宣判。

来源:国际旅游岛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