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1日消息,记者从海口市人大常委会获悉,日前,《海口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获批,将于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海口非遗保护工作“有法可依”,迈入法治化、系统化新阶段。
《规定》明确,非遗保护要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涵盖传统口头文学、音乐舞蹈、传统技艺、民俗、传统体育等多个门类。
根据《规定》,海口市、区人民政府需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健全保护工作机制。旅游和文化主管部门负责非遗的调查、认定、记录、传承与传播等工作,其他部门按职责协同配合,镇街层面则承担协助职责。
为全面掌握非遗资源状况,主管部门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对非遗的种类、分布、生存环境及保护现状进行系统记录,建立档案和数据库。对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及琼崖革命文化、海洋文化、华侨文化等特色项目可开展专项调查。对于濒临消失的项目,将立即采取记录、实物收集等抢救性保存措施,并支持其传承。
为提升管理透明度,海口市旅游和文化主管部门将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全市非遗代表性项目目录,内容涵盖国家级至区级所有项目的信息,并实行动态更新。主管部门还将制定保护规划,实行抢救性、生产性、区域性整体保护等分类保护措施,并定期对项目保护情况及传承人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结果作为补助、资助和奖惩的依据。
在传承发展方面,海口市政府将统筹建设综合性非遗馆、传承体验中心等设施,鼓励保护单位和传承人建设专题展示馆。教育、人社等部门将支持非遗融入中小学素质教育,鼓励高校开设相关专业或课程,推动校企合作,建立传承教育实践基地,培养后继人才。
《规定》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冒用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传承人等名义开展活动。同时,建立评估制度,定期对项目保护情况、传承人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结果作为补助、奖惩依据,实行动态管理。
未来,海口将在历史文化街区、旅游景区设立非遗展示、展演、展销专区,打造“非遗特色街区”和“旅游体验基地”。鼓励开发非遗主题旅游线路、研学产品,支持创建非遗演艺、商品、节庆品牌,让游客“看得见、摸得着、带得走”。
在冼夫人文化、东坡文化、华侨文化等资源富集区域,海口还将探索设立“文化生态保护区”,实行区域性整体保护,打造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文化品牌。
来源:南海网、新海南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