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发布“双十一”网络经营合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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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发布“双十一”网络经营合规提醒

10月21日消息,每年的“双十一”网络大促即将到来,10月21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双十一”期间常见违法违规风险点发出经营合规提醒。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价格“红线”不能碰。先涨后降、虚假打价是监管重点。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进行价格比较的,应标明被比较价格的详细信息,被比较价格应当真实准确。不得通过虚假折扣(如先在折价前显著提高标示价格再打折)、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形式,欺骗、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

广告“牛皮”不能吹。营销大战中,宣传更需坚守法律底线,广告必须真实,内容明确。禁用绝对化用语、杜绝虚假承诺、规范“限时”促销,如使用“今日特价”“限时秒杀”等词语,必须明确限定时间,并确保在该时段内确有优惠活动,不得虚构促销期限。广告中表明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附带赠送的,应当明示所附带赠送商品或者服务的品种、规格、数量、期限和方式。

不正当竞争“歪路”不能走。严禁通过刷单、刷评、刷流量等方式,虚构商品的销量、销售额、用户评价,制造商品热销、信誉高的假象。不得通过承诺返还现金、发放优惠券等方式,诱导用户作出非客观的“好评”。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消费者权益“底线”要守住。保障消费者权益是长久经营之本。严格落实网络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所有预付定金、优惠券、满减、折扣、赠品等促销规则必须清晰、明了、易懂。禁止设置复杂且隐藏的消费限制条件。不得出现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的不公平条款。要提前预估“双十一”订单量,备足客服人力,明确退换货流程和时限,及时响应并处理消费者咨询和投诉,不得推诿拖延。依法收集、使用消费者信息,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信息泄露。严禁滥用消费者信息进行骚扰式营销。

平台经营者“责任”要压实。平台经营者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对平台内经营者的主体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等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利用技术手段,对平台内出现的疑似价格违法、虚假宣传、刷单炒信等行为进行监测和预警。对消费者反映集中的问题及时介入处理。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双十一”期间,海口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线上巡查和监测监管,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一经发现将依法严肃查处。希望广大网络经营者以合规提醒为鉴,开展自查自纠,诚信守法经营,共同营造一个公平、透明、诚信、安全的“双十一”网络购物环境。

来源:国际旅游岛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