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消息,近日,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演海村委会村民王先生反映称,近期有外来人员在曲口码头附近海域开展非法电鱼活动,不仅破坏海洋生态环境,更导致当地村民养殖的生蚝受损,影响村民生计。对此,律师明确指出,电鱼行为本身已涉嫌违法,若情节严重,相关责任人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海口曲口码头海域。
据王先生介绍,涉事的两名电鱼者早在前一日就已出现在该海域。当时,一位村里老人率先发现其非法行为并上前劝阻,不料两人不仅不听劝告,还试图对老人动手。次日,两人再次携带工具到该海域电鱼,老人立即联系其他村民并报警。
“接到报警后,演海村委会第一时间联动塔市海岸派出所,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制定抓捕方案。为确保精准定位,执法人员还启用无人机对海域进行空中巡查,实时监控电鱼者动向。”王先生说,当无人机发现两名电鱼者正在海域内作业时,海上埋伏的执法人员立即包抄围堵。
王先生介绍,面对执法行动,两名电鱼者拒不配合,先是反抗阻挠,后又试图跳水逃跑,最终被执法人员成功控制。现场查获电捕渔获物约20斤,并依法没收电鱼机等作案工具。
执法部门抓捕现场。
“电鱼本身就是违法行为。”演海村村委会治保主任王式利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海域内的鱼群和生蚝一旦被电流击中,轻则丧失生存能力,重则直接死亡,而当地不少村民以养殖生蚝和捕鱼为生,电鱼行为直接威胁到大家的生活来源。
王式利坦言,村委会并无执法权限,日常工作中发现类似非法行为,只能以劝导为主,同时第一时间向监管部门或派出所举报。针对此次事件暴露的问题,村委会下一步计划加强海岸日常巡逻排查力度,组织村民志愿者参与监督,一旦发现非法电鱼等破坏海洋生态的行为,将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处理,全力守护村民生计与周边海域生态安全。
目前,两名涉事电鱼者已被移交至相关部门。
海南瑞来律师事务所陈建律师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表明我国法律明确禁止使用电鱼的方法捕捞,这种行为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犯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案中,村民表现出很高的环境意识、法律意识,值得点赞。演海村村委会虽无执法权,但充分发挥了群防群治的重要作用,接到举报后,第一时间联动塔市海岸派出所,协助执法人员追究违法人员,表现出村委会在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为和高度责任感。环境资源保护关系到子孙后代,关系到绿水青山,全社会应当形成合力,共同守护好演丰这片红树木,守护好美丽家园。(记者 孙春丽 实习生 蔡明珊)
来源:南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