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涉海纠纷 打造“海上枫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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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涉海纠纷 打造“海上枫桥”

打造海域治理调解屏障 护航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王帆 江苏省连云港市司法局

陈静 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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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司法局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海事法院等召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海上‘枫桥经验’ 推进海事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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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区连岛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在码头走访排查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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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区“渔家驿站”调解员上渔船开展海上法治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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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区司法局组织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开展“送法上渔船、进码头”活动

连云港市是江苏省的海滨城市。近年来,连云港市司法局聚焦涉海纠纷跨域性、专业性、突发性特点,通过机制创新、品牌锻造、服务升级等举措,打造“调解跟着产业走、服务围着海域转”的涉海纠纷治理体系,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构筑了法治屏障。

织密协同治理网,联调机制破解涉海纠纷调处短板

为有效提升涉海纠纷化解质效,连云港市司法局集聚多方力量和资源,破解涉海纠纷化解手段单一、力量薄弱的难题。

一是多举措筑牢预警防线。指导县(区)司法局在沿海村(社区)打造37个“海上调解驿站”,整合渔业专家、“船老大”、渔村村支书等力量,排查调解涉海涉渔矛盾纠纷。联合政法委等部门以渔港、码头、船舶为单元划分“海上网格”,构建“船老大—网格员—调解驿站”预警体系。借助“苏解纷”小程序、微信群等即时通信工具,建立健全动态预警机制。

二是多层次统建调解体系。构建“以县(区)为调解龙头、镇(街)为调解枢纽、村(社区)为调解单位、网格为调解末梢”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网络。建立由司法行政部门牵头,调解、公安、信访、渔政等非诉力量相协同的联调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以及存在的安全隐患、纠纷苗头等情况,形成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专人负责、定向联络、共同调处的涉海纠纷调解工作体系。

三是多资源搭建解纷平台。联合市中院、南京海事法院成立海事行政争议调处中心、“一带一路”非诉讼服务分中心,汇聚调解、司法行政、法院等多方力量,实现涉海纠纷“一揽子”受理、“一站式”办结。指导涉海行政机关建立行政调委会并入驻“苏解纷”,推动行政调委会与海事部门、渔业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室建立对接机制。指导各县(区)建立特色人民调解组织,目前已建有连云港市国际航运物流协会调委会等多个涉海领域特色调委会。

锻造专业调解力,建队伍育品牌夯实海上治理基本功

为了确保涉海纠纷“接得住”,连云港市司法局以队伍建设为“桅”,推动涉海调解队伍大船向专业化前进,调解品牌向特色化发展。

一是构建专家型调解队伍。吸纳退休渔政干部、船老大等“海上能人”,挖掘懂“渔俗”“海情”的新乡贤、老船长等担任专职人民调解员。发挥江苏海洋大学和南京海事法院连云港法庭专业优势,建立海上调解专家库。择优选聘120名律师等担任人民调解法治指导员,参与审核调解记录、调解协议等是否规范,法律适用是否准确等。推行“1+2+N”模式,每个“海上调解驿站”配备1名法律顾问、2名行业调解员和若干属地协调人参与涉海纠纷调处。

二是建立实战化培育体系。建立“理论培训+实操演练”成长模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涉海法律法规应用专项培训,邀请海事法官为调解员进行渔业法等专题培训。建立“老带新+传帮带”机制,发挥金牌调解员引领作用,新聘调解员通过跟访驻点渔村、观摩调解现场、旁听海事法院庭审等形式积累经验。

三是培育特色化调解品牌。以品牌培育为抓手,通过品牌化打造,让调解员、调解团队在“专业能力、服务口碑、解决效率”等维度形成比较,进而推动整体调解水平提升。赣榆区司法局建立“渔家驿站”,覆盖6个沿海乡镇,为渔民提供法律咨询、调解等服务;连云区司法局打造“汪卫兵涉海调解室”,以“乡音说理、习俗融法”为特色化解涉海纠纷;东海县司法局创新“公证+调解”机制,破解协议履行难题。

升级服务供给侧,多元赋能激活海域治理新动能

为了激活多元解纷“一池春水”,连云港市司法局以服务升级为“桨”,推动多类法律服务资源整合,凝聚纠纷化解合力。

一是法律服务“全覆盖”。市司法局建成“一带一路”非诉讼服务分中心、海丝法律服务超市,全力创建海事纠纷非诉讼化解“一站式”供给新模式。投放公共法律服务远程一体机,实现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线上宣传、引导、查询和咨询。连云港国际商事仲裁院入驻海丝法律服务超市,海丝法律服务超市设有海事调解、仲裁服务等窗口,为群众提供海事调解等8类海事法律服务。指导临海镇街设立“海上纠纷绿色窗口”,对涉及海事的简易纠纷就地化解,对复杂纠纷实行“调解+公证”等服务模式。

二是数智赋能“提效率”。强化数智服务,深度融合“7+1”非诉服务方式。推广“智能调解小助手”应用程序,构建“线上调解+数据共享”模式,纠纷平均办结时间较以往缩短48%。打造“港航物流产业链+法律服务中心”线上服务平台,针对港航物流产业全链条需求,将调解、仲裁等分散的法律服务整合为“一站式”服务体系,实现法律服务与产业链需求“精准对接”。

三是文化浸润“筑根基”。组织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深入港航民营企业、涉渔村(社区),开展“送法上渔船、进码头”等专项活动,针对涉渔纠纷开展“以案说法”。组织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团开展“法治沙龙”15场,编印发放《港航物流法律服务清单》,推动合规经营理念融入产业发展。广泛开展“美好生活德法相伴”活动,宣传“海上睦邻”文化,弘扬诚信友善风尚,从源头减少涉海矛盾纠纷。

聚焦涉海涉渔纠纷调解 打造新时代海上“枫桥经验”

李威瀚 张士凯 山东省威海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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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平海上”矛盾纠纷化解队开展涉海涉渔矛盾隐患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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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翠区海上纠纷调解中心为渔民进行开海前“法治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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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成市港湾街道调委会老船长调解室调解一起渔业承包合同纠纷

山东省威海市依海而兴,海洋经济蓬勃发展,渔业生产活动频繁,域内拥有在册渔船9800余艘,渔业从业人员12万余人,渔港、码头309处,年均停靠渔船数万艘次。随着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的不断深入,涉海涉渔纠纷也日益增多。近年来,威海市司法局以陆海统筹、多元共治、科技赋能为抓手,探索实践海上“枫桥经验”。2023年以来,全市涉海涉渔调解组织化解船员欠薪、渔业养殖等方面矛盾纠纷1200余件。

陆海统筹,织密海事调解网络

构建综合调解中心。威海市委政法委牵头抓总,市司法局负责业务指导及调解员选聘管理,会同海事、法院、公安等10家涉海单位共建专业化海上纠纷调解中心。采取“劳动监察+公安+渔业互保协会+调解”常驻、“海事法庭+海事处+海警局”轮驻模式,实现涉海纠纷化解服务全要素集成。目前,已在远遥中心渔港等渔业作业集中区域打造海上纠纷调解中心13个。远遥中心渔港海上纠纷调解中心设立了“速调直通”窗口,对渔业养殖、渔船通行停靠等7类高频纠纷实行即接即办、快速调处机制,平均办结时间压缩至4小时以内。

健全特色调解组织。加强海洋领域调解组织建设,建成市、区涉海涉渔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7个,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5个,以荣成市“老船长”、环翠区“风平海上”为代表的涉海涉渔纠纷品牌调解室21个。在司法局指导下,各调解组织全方位开展涉海涉渔矛盾纠纷排查,全面掌握各类矛盾风险隐患。2025年上半年,全市涉海涉渔调解组织预防化解重大群体性事件34起,挽回经济损失1600余万元。推行“船队微治理”。建立“一船一调解小组”工作机制,将237艘捕捞船、375艘养殖船编为23个调解单元,发挥“船老大”出海经验丰富、威信高的优势,选聘“船老大”担任兼职调解员,配备“大副”“大车”协助调解,组成调解团队,就船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环翠区司法局与威海海警局环翠工作站建立海上纠纷联调机制,指导帮助“船老大”化解出海作业期间的矛盾纠纷。2024年,全市“船老大”调解员摸排发现、处置调解各类风险隐患130余件,化解涉海涉渔纠纷96件。

实施多样化培训。多措并举加强对海上兼职人民调解员、岸上人民调解员等业务培训与指导。采用“一对一”模式,挑选经验丰富的资深调解员与新手调解员结成帮扶对子,帮助新手调解员快速熟悉调解业务。同时,开展小班化培训,考虑海上兼职、岸上人民调解员等不同群体的工作特性,量身定制培训课程。针对性开展渔业相关法律解读、渔业生产安全事故调解要点等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与实用性。

多元共治,凝聚海事解纷合力

统筹部门资源,构建闭环调处机制。组织警官、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师等“三官三师”,定期进渔港、上渔船、访渔民,面对面提供纠纷调解、法律咨询等服务,引导渔民依法维护合法权益。联合海洋、劳动监察、公安、海事法庭等建立涉海纠纷全周期管理机制,涵盖预警分析、调处化解、履行保障等环节,形成闭环处置链条。

盘活社会资源,组建志愿服务队。统筹司法所工作人员、调解组织调解员、公安干警和渔业公司、码头企业的保安力量,以及网格员、平安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建立“矛盾联排、纠纷联调、平安联创”工作体系,形成解纷合力。挖掘、筛选老渔民、渔家乐经营者等“本土”人力资源263人组建“海上明白人”平安志愿者队伍。2024年,“海上明白人”共提供线索40条,协助化解纠纷58起,将不少矛盾化解在港边船头。

聚合专业力量,完善法律服务体系。整合人民调解员、司法所工作人员、律师等力量成立涉海法律服务团,及时介入涉海突发事件处置。在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涉海法律服务窗口,配备熟悉海洋法律法规的专职人员,全方位提供法律政策咨询、调解咨询等服务。指导各市(区)司法局、司法所等对涉及海洋经济领域的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重要合作协议进行法律风险审查评估,在项目谈判、协议履行等方面提供法律支持,防范潜在法律风险。

科技赋能,提升防范化解效能

推行智能化辅助系统。依托山东省司法厅开发的智慧调解系统,坚持“一网统管、一办到底”,将涉海涉渔矛盾纠纷纳入平台流转办理、跟踪督办。根据纠纷类型、当事人信息,主动匹配最优调解组织,实现信息提取、纠纷流转、质效评定等工作全流程网上操作。同时,利用线上平台大数据分析研判功能,定期对矛盾纠纷的类型、数量、化解情况等信息进行汇总比对、统计分析,为海上纠纷调解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应用信用交易系统。创新探索“信用+调解”,推动社会信用中心、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各市(区)企业信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信调委),在市域范围内最活跃的交易市场——远遥中心渔港,探索推行智慧信用管理模式。每个摊位设置二维码,消费者扫码可获取摊位经营者的信用状况,对交易情况进行评价,认为缺斤少两、以次充好等可申请信调委调解。拒不履行调解协议的,信调委将上报信用中心扣减信用积分,市场根据信用积分实施摊位调整、保证金上浮等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因渔获交易产生的矛盾纠纷。

密织涉海纠纷调解网 探索“海上枫桥”新防线

曾亚彪 福建省莆田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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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秀屿区南日镇“老船长”调解员成功调解一起涉渔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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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司法局联合市海洋与渔业局、莆田海事局、秀屿区南日岛渔业调委会等共同调解一起涉渔纠纷

莆田市位于福建省沿海中部,海岸线总长约343公里,海域面积约1.1万平方公里,海岸线资源丰富。随着近海捕捞业、海水养殖、港口建设等活动的日益频繁,涉海涉渔矛盾纠纷时有发生。莆田市司法局前置调解工作关口,创新设立渔业行业调委会等涉海调解平台,逐步形成“政府主导、民间参与、多元调解”的海上矛盾纠纷化解新模式,助力莆田海洋渔业高质量发展。

突出“四渔”领域,构建涉海纠纷“调解网”

一是驻点渔港靠前调解。依托秀屿区平海镇一级渔港设立“平海·海上枫桥调解中心”,配备来访登记室、人民调解室等功能室,采用专群结合即“调解员常驻+渔业村书记轮驻+三官一律、公职评理员参与”的工作模式,以及“红港亮灯+红心参与+红夜调解”“海上枫桥”工作法、“四门四访”工作法等,受理调解涉海涉渔纠纷,靠前化解纠纷。2024年以来,中心成功化解涉海涉渔矛盾纠纷30多件。

二是服务渔民精准调解。发挥“老船长”本地通等优势,在渔业相对集中的乡镇建立6个“老船长调解室”。每个调解室选聘“品行正、威望高、明乡情、善调解、有热情”且从事海上作业多年的老船长、养殖户、老渔民等10—15名担任人民调解员。调解室建立“预警监测、联勤联动、调查核实、长效常态、多元调解、应急处置”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努力实现“矛盾不上岸、化解在海上”。

三是激活渔村及时调解。整合司法行政、法院、民间力量等资源,在涉海行政村建设“一厅(村民议事厅)一会(村调委会)一室(会商研判室/纠纷调解室)”。指导各地选优配强渔村调解员、网格员等力量,开通专门热线,安排专人受理、流转、调解纠纷。指导渔村调解员借助网格平台构建“单元巡查—源头发现—信息采集—任务分派—问题处置—核查反馈—跟踪问效”工作机制,及时将各类涉海纠纷化解在渔村地头港边,为渔村的生产生活筑牢和谐稳定“海上防线”。

四是聚焦渔业专业调解。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加强涉海涉渔规范性文件、决定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减少涉海涉渔矛盾纠纷和行政争议的发生。在四面环海的秀屿区南日镇、三面临海的秀屿区平海镇,分别成立由渔业协会人员、老船长、养殖户等组成的渔业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对风险等级较高的涉渔矛盾纠纷、重大案事件,及时协调海警工作站、海事处、派出所、海渔站、司法所等单位人员协同处置。

紧盯闭环治理,强化源头预防“防火墙”

指导全市调解组织、调解员抓住“出海前、作业中、回港前后”等环节,加强涉海法治宣传、纠纷调解,强化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

一是出海前预防摸排。指导调解组织结合渔业安全生产、绿色环保养殖等生产特点,全方位对渔民开展普法学法、人民调解等宣传。秀屿区司法局将渔业相对集中的南日岛23个码头停泊点、15处养殖海区精细划分为32个“海上网格”,指导调解组织按网格常态化开展入户、上船走访排查工作,及时发现、调解苗头性纠纷隐患。

二是作业中便捷联系。紧扣“三防举措”,由单一的“人防”过渡到“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协调有关部门利用现有视频监控探头、海防探头和高空球机等设备,提高海面作业行为的透明度和规范性,为人民调解组织提供第一手调解证据保障。各人民调解组织通过在网格微信群推送,在码头、养殖鱼排房等处张贴纠纷调解热线等方式,方便群众及时通过调解渠道反映问题、解决诉求。同时依托莆田“惠民宝”“邻里家家亲”等平台,及时收集汇总群众上报的纠纷信息。

三是“海、岸、村”全时受理。在海上,在南日镇东岱湾渔排上设立“新时代‘海上枫桥’示范点”,设置法律咨询、受理登记等窗口,安排专人值班,负责平安建设、矛盾化解等工作,遇纠纷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在海岸,于邻近港口、码头等渔船停泊点建立“老船长调解室”等涉渔矛盾纠纷受理点,全时受理化解涉回港渔船渔民的矛盾纠纷。在渔村,依托调委会、调解室等设立矛盾纠纷受理登记处、受理热线等,及时受理化解涉渔矛盾纠纷。

聚力多元化解,打通商渔纠纷“快车道”

针对春季大雾和冬季寒潮大风时段,众多中小型船舶在南日岛附近海域锚泊,易发生商渔船碰撞或商船误入养殖水域引发纠纷等情况,莆田市司法局加强与莆田海事局等部门的联系,通过多方联动,打通涉海涉渔纠纷化解“快车道”。

一是打造多元化解中心,提供全链条服务。市司法局联合莆田海事局、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等部门成立商渔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中心集合海事、海渔、港口、乡镇政府、司法行政、专业机构、渔业协会等各方力量,形成协调联动、有机衔接的纠纷化解工作格局。中心为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等领域提供法治宣传、调解、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

二是创新“双共”调解机制,保障船畅海安。指导商渔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建立“预防排查,信息共享;纠纷联调,矛盾共解”的“双共”调解工作机制,通过多方协调和共同商议开展调解工作。对于受理的纠纷,渔业执法人员通过现场勘验、自动识别系统轨迹比对、走访调查等方式开展调查取证;调解员依据有关证据,法理情结合进行调解,组织当事人面对面交流或线上调解,引导双方互谅互让达成协议。

来源:《人民调解》杂志2025年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