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孔明灯!万宁两镇有奖征集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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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孔明灯!万宁两镇有奖征集线索!

万宁市龙滚镇人民政府

关于有奖举报辖区内制作、销售、燃放孔明灯的通告

为切实守护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全民参与禁止制作、销售、燃放孔明灯工作的社会氛围,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龙滚镇辖区内相关违规行为线索,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

一、举报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20日止。

二、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可拨打举报电话62383217;

2.现场及定向举报:举报人可通过村(场)干部、网格员反映举报情况,也可直接前往镇执法中队办公室进行现场举报。

三、举报奖励

1.对于提供重要线索,协助执法部门成功查处制作孔明灯窝点的举报人,给予500元的奖励;

2.对举报正在燃放孔明灯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给予800元的奖励。

四、相关要求

1.对经查证属实、未被有关部门掌握且符合奖励条件的线索,将按规定向举报人兑现奖励。同一线索被多人举报的,仅奖励首位举报人,举报顺序以受理举报时间为准;

2.举报人需如实提供举报对象的违规行为及相关详细信息。受理举报的部门将对举报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万宁市龙滚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31日

万宁市东澳镇人民政府

关于有奖举报辖区内制作、销售、燃放孔明灯的通告

为切实守护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全民参与禁止制作、销售、燃放孔明灯工作的社会氛围,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东澳镇辖区内相关违规行为线索,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

一、举报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20日止。

二、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可拨打举报电话62578005;

2.现场及定向举报:举报人可通过村(居)干部、网格员反映举报情况,也可直接前往镇执法中队办公室进行现场举报。

三、举报奖励

1.对于提供重要线索,协助执法部门成功查处制作孔明灯窝点的举报人,给予500元的奖励;

2.对举报正在燃放孔明灯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给予800元的奖励。

四、相关要求

1.对经查证属实、未被有关部门掌握且符合奖励条件的线索,将按规定向举报人兑现奖励。同一线索被多人举报的,仅奖励首位举报人,举报顺序以受理举报时间为准;

2.举报人需如实提供举报对象的违规行为及相关详细信息。受理举报的部门将对举报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万宁市东澳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30日

(原标题:事关孔明灯!万宁两镇有奖征集线索!)

来源:万宁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