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理、法说透,14件搬迁安置纠纷12小时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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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理、法说透,14件搬迁安置纠纷12小时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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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30日,北京通州区法院张家湾法庭庭长孟强(左二)带领法庭调解团队,前往潞城镇四个小村,和镇政府工作人员一起对一户拆迁户开展释法说理。 郭政 摄

“昨晚城中村改造项目确认协议比例终于突破了90%,太感谢法庭各位同志的帮助了!”5月31日一大早,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张家湾人民法庭庭长孟强便收到了潞城镇政府传来的喜讯。近日,在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四个小村的搬迁安置工作中,孟强带领法庭调解团队,成功助力化解了共计14起案情复杂、矛盾尖锐的涉搬迁安置纠纷,有效推动各村确认协议比例突破90%,调解工作成效显著。

“孟庭长,我们辖区内城中村改造项目预签约率始终突破不了90%,不超过90%就没法启动下一步的搬迁工作。大家都很着急,能不能让法庭的同志们来帮我们调解一下?”就在两天前的夜晚,孟强接到潞城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打来的求助电话。

原来,潞城镇四个小村的搬迁安置工作中,有小部分案件由于涉及成员多、案情复杂、矛盾尖锐等原因,始终难以解决,而这部分案件恰恰成了影响四个小村下一阶段搬迁工作能否顺利启动的关键,关系到整个城市副中心的规划发展大局。看着80%多的预签约率始终进展缓慢,负责搬迁安置的工作人员一筹莫展。

在了解相关情况后,孟强深感时间紧、任务重,立刻与潞城镇综治中心联系,询问纠纷情况,连夜逐案研判,确定好组织方案和工作安排。第二天一早,孟强便带领调解团队赶赴各村指挥中心,在纠纷一线开展矛盾化解工作。

“她张嘴就是要100万,这哪是要钱,分明是要我的命啊!”调解队伍刚抵达指挥中心,屋里就传来村民张阿姨带着哭腔的声音。

原来,张阿姨家被安置人有三个,分别是她本人、儿子李先生和儿媳孙女士。而儿子和儿媳闹离婚已经将近一年,如今已经走到了彻底决裂的边缘。

孙女士的语气斩钉截铁:“离婚可以,我嫁到你家这么多年,100万,给了我马上走!”

根据政策,张阿姨可以把孙女士排除在被安置人行列之外,但是整体安置面积就要损失45平方米。在对儿媳的不满情绪和现实利益面前,张阿姨陷入两难。

“最多60万,你拿钱走人!”纠结再三,张阿姨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的几个字。但孙女士依然态度坚决,双方争执不下,情绪也愈发激烈。夹在中间的李先生,面对母亲的执念和妻子的“天价”要求,左右为难,只能无奈叹息。

“不要着急,我们今天来就是解决问题的。”孟强一边安抚两人的情绪,一边敏锐地捕捉到双方冲突产生的根源,一方面是对拆迁政策和法律规定的理解不足,另一方面在于彼此在过去的共同家庭生活中日积月累的矛盾与隔阂。

在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后,孟强摊开纸算了三笔账:首先是经济账,结合搬迁宅基地面积以及对安置房屋和现金补偿的不同需求,计算出各方可以获得的大致补偿;其次是法律账,列明各方的法律关系,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标准,指出此类案件的基本法律适用情况,在确保双方对政策和法律规定充分了解的基础上,促使张阿姨、孙女士通过调解达成一致意见;最后是情感账,孟强劝诫张阿姨和孙女士,作为曾经的一家人,应当学会互相谅解与宽容,以免让双方在旧怨的泥潭里越陷越深。

长久的沉默后,孙女士终于松口作出让步,同意了张阿姨提出的方案。

在第一次调解工作取得成功后,孟强带领调解团队继续攻坚克难,组织调解员与综治中心的工作人员灵活运用“背靠背”沟通、“面对面”协商等多元技巧,针对性开展工作,力求在政策框架内最大限度保障村民合法利益,努力化解矛盾纠纷。

经过长达12小时的持续奋战,孟强带领调解员们以法为媒、以情动人、以理服人,成功化解共14起在搬迁安置工作中产生的疑难纠纷,搬迁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

此次调解力量下沉,是“综治中心﹢人民法庭”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有效性的鲜明体现,更是张家湾法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

来源: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