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拖了这么久的社保补缴问题,这一次很快就解决了,效率很高,非常感谢政府。”作为万宁市2002年原工商160名分流清退人员中的一员,赖先生心心念念的社保补缴问题近日终于得到圆满解决,心中抑制不住的激动。
据了解,原工商分流人员在2002年12月31日工商体制改革离开岗位,所欠缴养老保险费绝大部分为1992年1月至1995年6月期间的欠费。
由于档案缺失难认定、跨部门衔接不畅等原因,原工商分流清退人员养老保险费补缴问题困难重重。面对“硬骨头”,万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迅速成立原工商分流清退人员养老保险费补缴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细化工作职责,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班成员抓落实”的三级责任体系。
工作专班细心对原工商分流清退人员信息一一核查,对关键信息缺失的人员,主动对接市社保中心,查找人员档案,确保人员信息准确无误。经信息核实,原工商分流清退人员160人,确定已退休14人,离世5人,剩余141符合补缴条件。对养老保险费补缴政策模糊地带,该局对接市人社局、市社保中心,横向协调,核算单位欠缴养老保险费,制订通过原工商清退人员养老保险费补缴工作方案。经市社保中心核算,补缴分流人员养老费单位负担部分1171710.22元,单位代扣未缴个人部分75334.89元,总共1247045.11元。
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后,工作专班逐一拨通141人的电话,耐心细致告知他们前来办理补缴手续的相关事宜,详细解释政策要点,对群众提出的疑问一一答疑解惑,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人员都能清晰了解自身权益与办理流程。针对分流清退人员的困惑和不解之处,工作人员耐心倾听、细致疏导,让"开门教育"从"文件里"走到"心坎上",成功在一周内推动百余名符合条件的分流人员完成补缴手续。
“截止8月1日,已补缴成功131人,其余10人在催办中。”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剩余尚未办理补缴分流清退人员,将继续安排工作人员跟进,为其提供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全力确保补缴工作“一个都不能少”。
万宁市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打破“新官不理旧账”的思维定式,敢于直面历史遗留矛盾,多部门密切配合,解决了分流清退人员养老保险补缴这一历史难题,真正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服务群众、保障民生的实际行动。
来源:万宁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