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记者获悉,因白沙黎族自治县七坊一溪两岸项目发生1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近期,施工总承包单位东方市建筑工程公司被罚款55万元。
据介绍,2024年11月25日晚,白沙黎族自治县七坊一溪两岸一期项目发生1起机械伤害事故,死亡1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10万元。白沙黎族自治县七坊一溪两岸一期项目建设单位系海南中合丽湖旅游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系东方市建筑工程公司,监理单位系纵横互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预拌混凝土供应单位系白沙鸿辉混凝土有限公司,泵车租赁单位系海口冀华建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事故调查报告指出,东方市建筑工程公司违法分包,将混凝土供应分包给海南中广国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及培训;项目经理未持证上岗,项目负责人吴某华B证失效(有效期至2024年8月9日);工伤保险到期,未按规定续期;在安全生产条件复核未通过、夜间施工未取得《夜间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施工。东方市建筑工程公司对事故负主要责任。据悉,东方市建筑工程公司由东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资成立,注册地址是东方市八所镇东海路。针对东方市建筑工程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7月22日,白沙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东方市建筑工程公司作出罚款55万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国际旅游岛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