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五指山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嫌职务犯罪案件。
经查,2013年至2016年间,原海南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马某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为郑某、杨某等人承揽工程项目提供帮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含财产性利益)共计人民币334.4016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和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审判长严格按照审判法定程序,依次组织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及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马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案件将择期宣判。
来源:国际旅游岛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