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四十二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专场发布会举行,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等单位相关负责人介绍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发布会现场。记者 马一鸣 摄
记者从会上获悉,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协同多部门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出台《海南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管理办法》,以“宽进宽出、灵活缴存、使用同权、补贴激励”为核心政策,助力超百万灵活就业群体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红利。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副局长王世铭在发布会上介绍,当前,我国灵活就业人员规模已达2亿人,海南省内灵活就业人员有超百万人。由于传统住房公积金制度主要面向城镇职工,该群体长期未能纳入保障范围。为落实国家关于共同富裕和民生保障的决策部署,海南于2024年5月印发实施《海南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管理办法》,鼓励灵活就业人员愿缴能缴,支持使用住房公积金解决基本住房问题。今年以来,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联合省邮政管理局、省市场监管局、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共同加大灵活就业人员参缴工作推进力度,重点覆盖快递员、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新业态劳动者。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世铭。记者 马一鸣 摄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从实际出发,听取主管部门、平台企业、灵活就业人员代表意见建议和诉求,侧重“缴、提、贷”等几个方面优化政策和简化流程,具体有以下5项措施: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归集管理处处长梁景。记者 马一鸣 摄
第一,部门协同推进:将灵活就业人员参缴工作纳入全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专项行动,联合多部门印发文件,推进快递员、网约配送员(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灵活就业群体建立公积金制度,扩大制度知晓率。
第二,公积金提取更灵活:在灵活缴存、低息贷款、缴存补贴的基础上,取消灵活就业人员终止缴存满半年后才能全额提取的限制条件,实现“即停即提”,提升资金使用自由度。
第三,数据共享: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与邮政、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动,精准获取平台企业及从业者数据,定向宣传推广。
第四,线上便捷办理:通过“海易办”APP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指尖办”服务,并在企业工作群、爱心驿站等场景加强政策宣传,多措施多渠道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
第五,动态跟踪成效:定期与行业主管部门会商调度,跟踪工作成效,分析问题,改进措施,不断提升各行业新业态从业群体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
王世铭表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夯实自贸港民生住房保障基础的重要举措,将解决灵活就业群体住房需求,支持其通过低息贷款、缴存补贴等方式圆梦安居,同时促进海南自贸港人才集聚和住房消费。下一步,该局将持续跟踪政策效果,进一步扩大制度惠及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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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即停即提”如何办理?
“即停即提”是专门为灵活就业人员设计的灵活提取政策,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在我省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在终止缴存后即可全额提取本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终止缴存和提取业务均可通过“海易办”APP上自行操作,系统智能审批,即申即批,非常方便灵活。
二、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与单位职工一样吗?其贷款额度是怎样的?
灵活就业人员除与单位职工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对连续缴存时长要求不同外(单位职工要求连续缴存满6个月,灵活就业人员要求连续缴存满12个月),其他的包括贷款期限、利率、贷款额度、还款能力计算标准、办理流程、担保及贷后管理等事项均与单位职工一致。
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范围和具体条件是什么?缴存基数和比例是多少,该如何选择?
只要年满16周岁且未达法定退休年龄,在海南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业态等方式灵活就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各类人员均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比如快递员、网约配送员、网约车司机、网络主播等平台经济从业人员都可以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此外,在海南灵活就业的港澳台人员,拥有永久居留权或取得工作许可的外籍人士,可参照本办法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灵活就业人员参照海南单位职工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范围,在基数与比例的范围内自行选择,其中缴存基数不低于所在市县最低工资标准,不高于所在市县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缴存比例不低于10%,不高于24%。(记者 易帆)
来源:南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