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记者从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获悉,6月24日,琼中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琼中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党委委员、琼中县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苏琼川受贿罪一案。
琼中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8年至2023年期间,被告人苏琼川利用先后担任琼中县人民医院外科主任、副院长、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在药品、医用耗材及医疗设备采购上为12名药商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362.9万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被告人苏琼川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苏琼川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苏琼川在最后陈述阶段表示自愿认罪认罚。该案择期进行宣判。(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柯育超)
来源:国际旅游岛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