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龙华三商家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分别被罚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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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龙华三商家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分别被罚5000元

6月25日消息,今年以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切实加强从源头打击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6月25日,记者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获悉,海口龙华年惠电动车行、海南尹春元电动车销售有限公司、海口带路贸易有限公司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分别被依法予以处罚款5000元。

4月8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执法人员在文明西路金鹿电动车城的海口带路贸易有限公司检查时,现场发现该店有一辆品牌为“雅迪”的电动自行车,其外形与产品合格证上的车型不符。该店在销售过程中,将坐垫是45厘米的电动自行车出售给消费者,而合格证上的坐垫长度为35厘米,未销售出去就被执法人员查获。

随后,执法人员在对金鹿摩托车城的海南尹春元电动车销售有限公司、海口龙华年惠电动车行检查时,现场发现两家店内分别销售改装的“小刀”、“爱玛”电动自行车。同样存在外形与产品合格证上的车型不符。经调查,上述两店在销售过程中,同样将坐垫是45厘米的电动自行车出售给消费者,而合格证上的坐垫长度为35厘米。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认定,海口龙华年惠电动车行、海南尹春元电动车销售有限公司、海口带路贸易有限公司涉嫌销售改装的电动自行车,违反了《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上述三商家依法予以处罚款5000元整。(蒙健)

来源:南海网、新海南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