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民政厅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构建多元参与“大救助”格局 促进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健全社会救助政策法规,研究制定以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低保边缘家庭以及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等低收入人口统一认定政策集成办法(其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认定以国家层面出台有关政策为准),确保省域范围内低收入人口认定标准、程序和时限一致。持续推进低保等社会救助扩围增效,有条件的市县可将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中的重残、重病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将民政部门负责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以及孤困儿童、残疾人、老年人福利补贴,同社会救助有关部门负责的住房、教育、医疗、就业、应急等救助,以及产业帮扶、慈善帮扶和社会力量参与的救助帮扶政策清单化、责任化,确保低收入人口分层更清晰,各项社会救助分类更精准。
《意见》强调,坚持民政救助标准与福利补贴标准衔接调整制度创新。按照全省上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0%至40%的量化比例确定低保标准,实现低保标准全省城乡区域一体化。建立以低保标准为基础参照的民政救助标准和福利补贴标准动态调整联动机制,全面实现低保、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孤困儿童基本生活养育以及重度残疾人护理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等各项保障和补贴“标准同步调整,资金同步预算,政策同步落实”,形成自贸港背景下无差别、均等化的民政救助与福利补贴衔接调整制度,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意见》明确,推进防止返贫帮扶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两项政策”衔接并轨。谋划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后政策制度安排,以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和救助帮扶政策为重点,进一步扩大“两项政策”衔接并轨试点范围,健全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标准、政策、工作、评价等体系,建立由民政部门统一识别,各职能部门协同帮扶的工作机制,把符合低收入人口认定条件的对象全口径纳入常态化帮扶。
《意见》明确3条具体举措:推进跨部门低收入人口数据信息共享和常态化监测;提升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信息化水平;推动单一物质救助向“物质+服务”综合救助模式转变。
我省将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指标体系,建设全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以数字赋能提升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的广度、精度。同时,统筹城乡区域社会救助协调发展,打通社会救助部门之间信息数据壁垒,探索社会救助事项线上“掌上办”“指尖办”。另外,研究制定加快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的政策措施,建立低收入人口需求评估指标体系,编制服务类社会救助清单,探索构建“动态监测、需求评估、资源匹配、精准服务、监管有力”的运行机制,将面向低收入人口中的失能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的照护服务、康复训练、心理疏导和助餐、助医、助行等服务类救助政策纳入清单;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低收入人口提供就业培训、法律援助等“救助+发展”服务,帮助受助者提升内在能力。
《意见》还就统筹衔接“大救助”多元参与体系、加强规范“大救助”监督管理体系等方面做出部署。我省将全面建立社会救助经办人员与救助申请人“双承诺”机制。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坚持上下联动,强化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值班值守,第一时间回应群众诉求,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应、受助及时”。
《意见》同时发布海南省低收入人口救助补助政策清单。
(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史若木)
来源:国际旅游岛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