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入“钱途”毁前途 以案为鉴鸣警钟——保亭法院公开审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并开展“一案双课”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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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入“钱途”毁前途 以案为鉴鸣警钟——保亭法院公开审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并开展“一案双课”警示教育

一旦放松自我约束,“能吏”也会沦为“蛀虫”,“微腐败”也能酿成大祸端。此案警示所有公职人员:纪律红线寸步不可越,廉洁底线丝毫不能松。

6月10日下午,保亭法院依法对原海南橡胶集团金鸡岭分公司副总经理陈某涉嫌受贿罪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底线,海胶集团、保亭多家金融机构、保亭县纪委监委、县检察院以及保亭法院共计200余人到现场旁听庭审。庭后,保亭法院组织本院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以实际案例为依托,为法院干警上好警示教育课。

【案件回顾】从“业务能手”到“阶下囚”

被告人陈某早在1995年即加入党组织,曾是被组织重点培养的“年轻骨干”,从基层农场一步步奋斗到领导岗位,原本应当大有作为,但却在权力和金钱的诱惑下逐渐迷失自我、忘却初心。

公诉机关指控,2011-2024年,陈某利用担任海南省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国分公司生产经营部部长、中坤分公司总经理、金鸡岭分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13人在承揽项目、拨付工程款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好处费共计145.9万人民币。

从最初“小恩小惠”的侥幸,到后来“来者不拒”的疯狂,陈某的堕落历程令人唏嘘。

误入“钱途”毁前途 以案为鉴鸣警钟——保亭法院公开审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并开展“一案双课”警示教育

【庭审直击】

法庭上,公诉人出示了大量证据,包括项目合同、付款凭证、证人证言以及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等,全面还原了陈某的犯罪事实。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面对铁证,陈某当庭认罪忏悔。

“依靠组织才是唯一的出路,背离组织只会自毁前途。我对不起组织的信任,也辜负了组织的培养……”最后陈述阶段,陈某的忏悔哽咽而沉重。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误入“钱途”毁前途 以案为鉴鸣警钟——保亭法院公开审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并开展“一案双课”警示教育

庭后,保亭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严家亮主持召开保亭法院警示教育大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论述,院领导以及2024年以来全体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参加会议。

误入“钱途”毁前途 以案为鉴鸣警钟——保亭法院公开审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并开展“一案双课”警示教育

会上,严家亮引用法院系统内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干警们要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标尺,以案为鉴、警钟长鸣。随后严家亮围绕陈某受贿一案,强调法院全体干警要始终保持严的纪律、实的作风和廉的操守,要清醒认清当前形势,坚决摒弃“看客心态”,深刻汲取案例教训,夯实思想根基,确保纪律红线寸步不越、廉洁底线丝毫不松。(执笔:刘梦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