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电 据海南省教育厅官网消息,该厅近日发布《海南省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公告》(下称《公告》),2025年海南招聘500名特岗教师。
《公告》显示,2025年,海南省儋州市、万宁市、五指山市、东方市、定安县、澄迈县、临高县、昌江县、乐东县、陵水县、白沙县、保亭县、琼中县等13个市县计划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500名。
报名时间为2025年6月6日9:00至6月13日16:00,报考人员应在此期间登陆海南省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网进行报名。
《公告》同时公布相关配套保障政策:
(一)特设岗位教师实行合同管理,聘期一般为3年。合同中应详细明确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聘用期内,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不严格按合同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经教育无效,不适合继续任教的,要及时将其解聘并相应取消其享受的相关政策优惠。
(二)特设岗位教师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各设岗市县要强化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足额按时发放,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同等条件下在薪酬待遇、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
(三)特设岗位教师3年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设岗市县应负责落实其工作岗位,办理入编手续,将其工资发放纳入本市县财政工资发放范围,连续计算工龄、教龄,不再实行试用期。
(四)特设岗位教师服务期满,户口可根据本人意愿,可留在原籍,也可以迁往设岗市县;档案关系统一转至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完)
来源:中新网海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