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记者获悉,海南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发布《2025年海南省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旨在推动全省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设备的更新工作,明确了补贴标准和金额,以加快新能源公交车的普及和应用。
《细则》明确补贴范围和标准。对于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补贴标准根据车辆长度不同而有所差异,6米(含)以下车辆补贴7万元/辆,6米以上8米(含)以下车辆补贴7.5万元/辆,8米以上10米(含)以下车辆补贴8万元/辆,10米以上车辆补贴8.5万元/辆。此外,对更新低地板或低入口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的,每辆车可再增加补贴0.4万元。对于更换新能源公交车动力电池,补贴标准为4.2万元/辆,且更换后的动力电池应在2024年1月1日后生产,质保年限不低于5年。
《细则》规定补贴实施期限和对象。补贴资金申请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补贴对象主要为车龄8年及以上,即2017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城市公交车车辆更新,以及2025年12月31日前超出质保期或不满足安全运营条件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同时,鼓励各市县在优先报废老旧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的基础上,报废其他燃料类型城市公交车,并更新为新能源城市公交车。
在补贴资金管理、申报、审核及发放流程方面,《细则》要求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资金按照中央和地方9:1比例共担,省级财政根据中央资金分配情况按比例安排配套资金。各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审核申请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同级财政部门负责资金拨付。政策实施期结束后,将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清算。
此外,《细则》还强调绩效管理与监督。各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补贴资金申请,并负责对补贴资金使用进行监管。对发现存在利用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鼓励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运营企业和动力电池更换服务提供商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更换动力电池工作安全进行。
(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
来源:国际旅游岛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