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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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近日

儋州市纪委监委查处了

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现通报如下

儋州市政府办公室原执法监督科科长王本强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他人重大经济损失等问题。2004年,王本强在担任儋州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期间,不正确履行审判职责,对未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擅自制发协助执行通知书,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2009年,王本强不正确履行调解职责,在未查明虚假诉讼事实情况下做出显失公平的调解协议,导致他人重大经济损失。王本强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11月,王本强被开除党籍,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儋州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办公室主任许杰不正确履行职责,帮助私人老板顺利承接工程项目等问题。2008年至2016年期间,许杰根据时任儋州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校长交代,在学校设备采购和工程项目邀标报价、招标工作中,采取与供应商串通定制采购方案、设置倾向性招标文件等方式为私人老板承揽项目提供帮助,使得指定的私人老板顺利承接学校设备采购和工程项目。许杰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5年1月,许杰受到留党察看一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儋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委员、海南西部中心医院党委书记钟美楼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8年上半年,时任儋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钟美楼,在其子结婚宴上违规收受下属所送礼金。钟美楼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5年4月,钟美楼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儋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原三级调研员李可来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20年至2024年端午节、中秋节、春节前,李可来先后多次收受某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所送的香烟、白酒等礼品及礼金。2025年4月,李可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陈健强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24年7月,陈健强在开展市场“明码标价”检查工作以及核实有关群众举报有关问题期间,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2024年12月,陈健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儋州市雅星镇乐贺村监督委员会主任黄帝玖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名义变相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20年10月,时任乐贺村党支部书记黄帝玖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名义为乐贺村委会59名村党员干部购买包含非红色旅游景点的旅游服务并变相公款旅游。2024年9月,黄帝玖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儋州市那大镇横岭村委会副主任王统钰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2024年10月,王统钰向所在镇政府报备拟在当月举办“乔迁宴”,计划宴请桌数为15桌,但宴请当日王统钰实际宴请桌数为28桌,超过报备桌数举办宴请。2025年1月,王统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原标题:海南一地7人被通报)

来源:清廉儋州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