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发布规范“五一”假期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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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发布规范“五一”假期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遵守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自律、规范促销行为、杜绝价格欺诈……“五一”假期将至,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规范“五一”假期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规范“五一”假期市场价格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出,经营者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海南自由贸易港反消费欺诈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违反自愿、平等、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循商业道德和社会公德,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不得利用不正当价格手段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特色节日食品经营一条街、社区团购、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在经营粮油、蔬菜、肉类、蛋奶等重要农副产品中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做到价目齐全、真实准确、标识醒目,价格变动时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酒店、民宿、网络平台经营者要标明各类收费标准,不得缩短住宿时间、变相提高房价,不得对预订客房任意加价销售,不得对已生效订单擅自毁约、加价销售,严禁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欺诈消费者。旅游景区景点要在售票或服务场所醒目位置设立收费公示牌,公示门票价格、另行收费项目的价格、优惠政策等;不得强行向旅游者出售联票、套票。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如有变化的,必须提前公示告知消费者,严禁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时,应当真实准确、清晰醒目标示活动信息;开展价格促销活动有附加条件的,应当显著标明条件。开展限时减价、折价等价格促销活动的,应当显著标明期限。经营者折价、减价,应当标明或者通过其他方便消费者认知的方式表明折价、减价的基准。

经营者不得谎称商品和服务价格为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不得以低价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以高价进行结算;不得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

据悉,“五一”期间,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不执行价格政策、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最高可处5000元罚款;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没有违法所得的,最高可处200万元罚款;对价格欺诈行为,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最高可并处违法所得5倍的罚款)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消费者如遇到价格纠纷或者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可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15”热线电话或直接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

来源:国际旅游岛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