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3月27日消息(记者 杜倬荷)日前,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做好2025年中考考生农村独生子女户及纯二女结扎户子女身份确认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根据海南中考有关优惠照顾政策规定,报考普通高中、高职院校、中高职“3+2”连读、中高职“3+2”分段培养试点班的海南省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农村纯二女结扎户子女考生,录取时享受加分优惠照顾。
享受以上优惠照顾的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一)考生在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其父母一方系海南省户籍农村居民并已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二)考生在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其父母一方系海南省户籍农村居民并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落实绝育措施的纯二女户家庭。
《通知》提醒,相关考生按照身份确认工作流程进行申报。
填报表格。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学校将《2025年海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农村独生子女户、农村纯二女结扎户子女审核表》。
受理审核。海口(含4个区)、万宁、屯昌、乐东、陵水、保亭和琼中户籍的考生按以下流程办理:
考生或其委托人将《审核表》依次送村委会审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
第一,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人口信息系统等政府共享数据信息系统审查考生提供的《审核表》。通过信息系统能够查实考生父母相关情况的,不得要求考生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父母双方户口簿、《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县级以上卫生健康委出具的二女户结扎证等证明材料);不能查实的,可要求考生或其委托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供审核。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通过后出具“该生为农村独生子女户(农村纯二女结扎户)子女”的审核意见。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出具审核意见后的《审核表》一份存档留底,另一份交由考生在4月30日前提交至就读学校。学校汇总后报当地市县中招办,市县中招办负责录入省中招管理系统。
第二,存档备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存档留底的《审核表》汇总填写《2025年海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农村独生子女户、农村纯二女结扎户子女审核确认花名册》(附件2,以下简称《花名册》),一式三份。其中一份自存,两份报送当地市县卫生健康委备案。市县卫生健康委将其中一份于4月30日前转交本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另一份自存。
其他市县户籍考生按以下流程办理:
考生或其委托人将《审核表》依次送村委会审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市县卫生健康委或行政服务审批局审核。
第一,初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人口信息系统等政府共享数据信息系统审查考生提供的《审核表》。通过信息系统能够查实考生父母相关情况的,不得要求考生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父母双方户口簿、《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县级以上卫生健康委出具的二女户结扎证等证明材料);不能查实的,可要求考生或其委托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供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理通过后出具“该生为农村独生子女户(农村纯二女结扎户)子女”的初审意见。
第二,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完成后,将《审核表》送交本市县卫生健康委或行政服务审批局审核。本市县卫生健康委或行政服务审批局将出具审核意见后的《审核表》一份存档留底,另一份交由考生在4月30日前提交至就读学校。学校汇总后报当地市县中招办,市县中招办负责录入省中招管理系统。
第三,存档汇总。市县卫生健康委汇总填写《花名册》,一式二份。其中一份自存,另一份于4月30日前转交本市县教育行政部门。
省教育厅、省卫健委要求,做好信息公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本市县卫生健康部门备案确认的农村独生子女户、纯二女结扎户子女名单在本地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官网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初中就读学校、准考证号、考生姓名、性别、户籍地、特征名称(海南省农村独生子女或海南省农村纯二女结扎户子女)、审核结论等,并公布省卫生健康委举报电话(65232935)和省考试局举报电话(65983889),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如有弄虚作假骗取加分资格的考生,经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调查核实后,将取消其高中阶段学校录取资格,并如实记录在其学籍和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相关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追责问责。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省教育厅焦老师65983889,省卫生健康委黄老师65232935。
来源:南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