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 海口龙华一商家被罚1.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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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 海口龙华一商家被罚1.21万元

南海网3月2日消息(记者 蒙健)3月2日,记者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获悉,海口龙华龙门刺客文身馆因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被依法予以处罚没款1.21万元。

据介绍,今年1月20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收到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线索,线索内容反映涉嫌未成年人文身服务。1月24日,执法人员根据线索到荣山学校对未成年人林某某进行询问及指认文身店,全程在荣山学校教官陪同下进行取证。通过调取林某某的手机付款记录,确认林某某于是2024年11月到龙华区金龙路22号深发展大厦的海口龙华龙门刺客文身馆内,经营者陈某对该未成年人到店文身的事实。

执法人员调查了解到,2024年11月,未成年人林某某与朋友一起到海口市龙华区金龙路22号的龙门刺客文身工作室(海口龙华龙门刺客文身馆),林某某通过假身份证让海口龙华龙门刺客文身馆的经营者陈某相信其已经成年就进行了文身服务,文身在其左手小手臂上,分两次文了三个图案,每个图案收费700元。陈某在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时没有认真查验未成年人的身份信息,共收取2100元,违法所得2100元。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予以立案调查,经该局认定,海口龙华龙门刺客文身馆违反了《海南经济特区禁止向未成年提供文身服务若干规定》,构成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违法行为。对此依法对该文身馆予以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100元,罚款10000元。

来源:南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