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商务厅印发《海南省商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海南省商务领域从轻行政处罚清单》(以下简称“两张清单”)。“两张清单”共30项,明确对我省商务领域一些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或从轻行政处罚。“两张清单”自今年12月25日起实施。
《海南省商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明确了事项名称、适用条件、不予处罚依据、相关法律条文、备注等内容,涉及“特许人未按时将其上一年度订立特许经营合同的情况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的”等17项事项。其中,11项属“轻微违法行为,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6项属“违法行为,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海南省商务领域从轻行政处罚清单》明确了事项名称、适用条件、从轻处罚依据、相关法律条文、从轻处罚幅度等内容,涉及“拍卖企业拍卖前违规进行公告或展示的”等13项事项。
省商务厅要求各市县商务主管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局以及厅机关有关处室认真落实“两张清单”要求,依法适用“两张清单”的规定,适用“两张清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政策全文如下
海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商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和从轻行政处罚“两张清单”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商务主管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局,厅机关各处室:
《海南省商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海南省商务领域从轻行政处罚清单》(以下简称“两张清单”)已经省商务厅2024年第14次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县、自治县商务主管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局以及厅机关有关处室应当认真落实“两张清单”要求,依法适用“两张清单”的规定。适用“两张清单”时,对应的违法行为需同时满足列明的适用条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商务部、省商务厅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及基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适用“两张清单”要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通过说服教育、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措施,着力督促经营主体加强自律意识,教育引导经营主体在合理期限内改正违法行为,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三、对不符合“两张清单”适用条件的,应当依据《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综合裁量作出是否予以行政处罚,以及行政处罚裁量阶次的决定。
四、“两张清单”自2024年12月25日之日起实施。
附件:
附件1 :海南省商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清单(17项)
附件2:海南省商务领域从轻行政处罚清单(13项)
点击/扫描二维码查看附件
海南省商务厅
2024年11月25日
来源:海南省商务厅官网、海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