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整改是巡察工作的关键环节,必须严肃对待,确保整改实效。”日前,乐东县因巡察整改不力问题对抱由镇党委和黄流镇党委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彰显了巡察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十四届乐东县委第五轮巡察分别对抱由镇党委及其所辖15个村和黄流镇党委及其所辖3个村进行了巡察反馈,并下达巡察整改通知书。通知书明确要求,在巡察反馈后2个月内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督促被巡察村级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在3个月内报送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等材料。
然而,抱由镇党委和黄流镇党委均未按照规定的时限要求落实上述工作。尽管经县委巡察办多次提醒督促,两镇党委最终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也报送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等材料,但时间均已逾期。其中,有的事项逾期时间长达55天,且两镇党委均未提供存在正当理由的逾期情况说明。
为切实加强巡察整改工作,提升整改质效,乐东县纪委决定给予抱由镇党委和黄流镇党委通报批评。同时,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针对此次通报的问题,深刻反思,举一反三,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确保巡察反馈的每一个问题都能按时保质整改,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近年来,乐东县积极探索巡察工作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一系列工作制度,先后出台了与被巡察党组织沟通联络、巡纪贯通、巡审联动、巡组协作配合、县领导领衔督办、整改成果运用、整改成效评估和责任追究等8项制度机制。这些制度机制对被巡察党组织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履行整改监督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范,有力地推动了巡察工作的开展,使巡察利剑作用更加凸显。
截至目前,十四届乐东县委已开展7轮巡察,完成了对41个县直单位、5个镇以及80个村(社区)的巡察工作。在巡察过程中,共发现问题1592个,推动问题整改1146个,并督促职能部门针对行业性、系统性问题开展系统治理,建立健全制度机制28个。
“我们将始终把督促巡察整改作为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的重要手段,紧紧围绕重点人、重点事,压实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主体责任。对于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拒不整改的行为,我们将坚决予以通报曝光,并严肃追究责任。”乐东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