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学校规模不得超3000人!海南省普通高中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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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学校规模不得超3000人!海南省普通高中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征求意见

10月16日消息,为推进海南省普通高中学校标准化和现代化建设,海南省教育厅于10月15日起草了《海南省普通高中学校办学基本标准》(以下简称《基本标准》),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如有建议和意见,可于10月15日至28日向省教育厅反馈(电子邮箱:65230825@163.com)。

新建普通高中学校规模不得超过3000人

据了解,《基本标准》适用于全省独立设置的公办和民办普通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普通高中部参照执行。新建学校土地规划和校舍建筑应不低于标准要求,已建学校未达标的应参照本标准改建、扩建逐步达标。

《基本标准》提出,学校布局应适度集中,具有良好的规模效益和社会效益。对招生范围较大或生源相对分散的学校,应根据需要为学校增加必要的学生食宿条件。学校高中的办学规模宜为12至60个班,每班学生数宜为50人以内,不得超过55人,新建普通高中学校规模不得超过3000人。

据悉,目前全省约有14所学校高中在12班以下,琼海市海桂中学、海南华侨中学、华中师范大学琼中附属中学、海口一中、临高中学等11所学校高中在60班以上。

普通高中学校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低于8.9㎡

《基本标准》还对学校选址、校园规划设计、建设用地标准、校舍建筑标准、装备条件标准、师资队伍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其中,校舍建筑标准方面,普通高中学校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低于8.9㎡(不含学生宿舍),学生宿舍建筑面积不低于5㎡/生。省一级学校、示范性学校以及有特殊要求的学校,经主管部门批准选配的校舍用房,可另行增加面积指标。

课桌椅应为可升降式能调整高度

常规通用教学设备方面,课桌椅应为可升降式,能够调整高度,以适应不同身高学生的需求,促进学生骨骼健康生长和视力保护,其他指标应符合《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及技术要求(GB/T 3976-2014)》,保证每生1桌1椅。

黑板、板书工具、多媒体电教设备、计算机等教师使用的常规教学设备的配置要适应各科教学的实际需要和进行创新性教育教学活动的要求。设置黑板、书写白板、讲台时,其材质及构造应符合《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的相关规定。

学校应为每个教学班专用的普通教室配置交互式电子白板或液晶显示一体机,为各专用教室、公共教学用房根据用途要求配置交互式电子白板或液晶显示一体机,其尺寸及功能标准参照《交互式电子白板》(教技〔2017〕6号)的相关要求。

加强学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及多媒体终端配备

现代教育技术设备方面,学校校园网建设按《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规范(试行)》(教技〔2018〕5号)、《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执行。学生计算机拥有量至少达到生机比高中8:1,且保证上课人手1机。本指标参照该指标体系,结合海南实际制定,且保证学生上课人手一机;教师办公、备课用计算机应满足教学教研需求,师机比按1:1配备。网络环境、配套设施和共享资源应满足信息化教学要求。

此外,师资队伍方面,《基本标准》提出,根据教育发展需要,在现有编制总量内,统筹考虑、合理核定教职工编制。各市县根据《海南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琼编〔2021〕43号),在核定的市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内可结合本市县实际统筹调配高中教职工编制,适应新高考改革选课走班教学需要。

严格落实教师准入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提高入职标准。加大引进本科学历双学位和研究生学历教师的力度,支持在职教师提升学历,提高研究生学历教师比例。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引进博士充实教师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