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港总体规划(2035年)》获交通运输部、海南省人民政府联合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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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港总体规划(2035年)》获交通运输部、海南省人民政府联合批复

10月11日消息,记者从海南省交通运输厅获悉,近日,海南省交通运输厅联合海口市人民政府和澄迈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海口港总体规划(2035年)》(简称《规划》)获交通运输部、海南省人民政府联合批复。

据了解,《规划》立足海口港发展实际,维持秀英港区、新海港区和马村港区“一港三区”的总体发展格局不变,对三个港区功能分工和平面布置进行了优化调整,提出秀英港区重点发展邮轮旅游和港航服务业,逐步将件杂货、集装箱运输转移至马村港区;新海港区作为海南省跨海峡交通运输的核心港区,以湛海高铁、普铁火车轮渡和汽车客货滚装运输功能为主,着力提升琼州海峡滚装运输能力;马村港区以集装箱、散杂货运输为主,兼顾油气化工、液化天然气(LNG)及滚装货物运输,预期至2035年综合通过能力水平将超2.5亿吨。

《规划》对秀英港区保留客滚运输应急调峰码头,搬迁件杂货、集装箱等货运功能至马村港区,改扩建滚装泊位,改造集装箱码头为邮轮码头,建设南海明珠邮轮码头,重点发展邮轮旅游和高端航运服务业,缓解港城矛盾,促进港城共荣发展。对现有新海港区北港池滚装码头和粤海铁南港池普铁轮渡码头进行扩建,新建粤海高铁轮渡港池,配套规划建设“二线口岸”封关查验场地和设施、港口内外部集疏运通道等,全力推动跨海峡轮渡客货运输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对马村港区整体遵循“缩减量、调存量、优增量、提能级”的布局原则,强化资源整合高效利用,扩大提升公用和专业化码头泊位比例,建设马村港三期项目,承接秀英港区搬迁的集装箱运输功能,整合提升通用泊位功能,促进港区后方现代临港产业集群集聚,加快形成港产互动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