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琼中县乡村振兴局原局长王丽强受贿百余万受审,当庭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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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琼中县乡村振兴局原局长王丽强受贿百余万受审,当庭认罪

海南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琼中法院”8月20日发布消息称,该院当日开庭审理琼中县原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丽强受贿一案。该县县委书记、县长、人大常委会主任、政协主席等县领导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单位、各乡镇主要负责人等110余人旁听了庭审。

从海南省纪委监委发布的消息了解到,今年4月29日,琼中县纪委监委对外通报称,琼中县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丽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琼中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当天庭审时,琼中县检察院起诉指控:2014年11月至2021年期间,被告人王丽强担任琼中县什运乡人民政府乡长、党委书记期间,为多名老板在工程项目承揽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合计118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王丽强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王丽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王丽强进行了最后陈述,被告人对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当庭对所作所为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琼中法院”在消息中表示,近年来,琼中法院以坚定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使命担当,将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与深化党纪学习教育相结合,持续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沟通协调,牢牢坚持“庭审”与“警示”一盘棋思维,做到职务犯罪类型案件必开展警示教育工作,认真组织好党员干部旁听职务犯罪典型案例庭审,用“身边案”警示教育“身边人”,真正实现“旁听一案、教育一批、警示一片”,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