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通报3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近日,东方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一、东方市新龙镇道达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唐传学利用职权为他人牟利并非法收受财物等问题。2022年,唐传学利用担任新龙镇道达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包道达村集体土地方面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财物30万元。此外,唐传学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4月,唐传学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责令其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二、东方市感城镇凤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麦东二违规发包流转村集体土地问题。2022年9月,麦东二在未经凤停村“两委”会议、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及镇政府审核备案的情况下,用其儿子的名义与凤停村集体土地承包人签订《土地承租协议书》,从承包户手中承包了面积为2.2亩的村集体土地。2023年12月,在未经村民代表同意及镇政府审核备案的情况下,麦东二私自将30多亩村集体土地发包给本村“两委”干部无偿经营,直至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核查时才补交土地租金。2024年7月,麦东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产岗原办事员符蔚帅利用职权非法收受财物问题。2023年,符蔚帅利用担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产岗办事员的职务便利,在为9名群众办理提交房屋报建审批材料、出具测绘结果等工作中,非法收取群众财物。2024年7月,符蔚帅被解除劳动合同;相关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临高:通报2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近日,临高县纪委监委查处了2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现通报如下:
一、临高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原教导员陈毅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家资金损失等问题。2021年,陈毅工作中不负责任,在项目验收过程中走过场,致使工程量虚高的项目违规通过验收,造成国家资金损失58.14万元。此外,陈毅还存在其他严重违法问题。2024年6月,陈毅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相关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二、临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麦贤峰违规收受礼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2021年,麦贤峰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高档白酒和茶叶,折合共计0.25万元;2020年,麦贤峰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此外,麦贤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5月,麦贤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相关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