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头治本 中端发力 末端攻坚 基层涉诉信访法治化的探索与实践
海南
海南 > 预防法治 > 正文

源头治本 中端发力 末端攻坚 基层涉诉信访法治化的探索与实践

图片

>>在天津市和平区劝业场街道兆丰路社区“家事驿站”,律师在为社区邻里协调员普及调解方法。新华社记者 孙凡越/摄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这对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基层法院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面对案件量激增、信访量上行、信访群众信任度不高、以访施压与合理诉求交织、有情可原与无理闹访共存的现实难题,贯彻落实好中央决策部署,推进涉诉信访化解法治化进程,已经成为与审判执行工作同等重要的重点任务,需要迎难而上,压实责任,建立健全源头治本、中端发力、末端攻坚的全流程信访化解机制,真正把信访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让人民群众切实增强司法的获得感。

多元共治抓前端 深耕访源治理

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首先要树牢涉诉信访案件“访源”治理意识,优化“访源”治理模式,把牢司法作风、案件质效、风险防范“三道关口”,从源头上、本质上化解矛盾纠纷,全力把信访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

一是注重“前端督察”,推动作风建设。以天津市和平区法院为例,每年受理的信访案件中,初信初访案件占比64.6%。而初信初访案件中,反映审执行为不规范、释法说理不充分、司法作风不严谨等问题占比76.4%。因此,充分发挥法院督察室审务督察职能,加强线下、线上窗口日常督察,从源头上规范审执行为、强化释法说理、杜绝或减少司法作风问题,是降低涉诉信访的有效方式。和平区法院2023年开展常态化审务督察120余次,下发督察通报督促整改问题110余个。2024年以来,因作风问题导致的信访案件同比下降56.52%。

二是注重“前端把关”,化解信访苗头。案件审结后的涉诉信访问题平稳化解往往需要联动公安、街道、网信办等诸多政府机关,要在厘清责任归属、关注回应网络舆情、稳控当事人情绪等方面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即使最终成功化解信访事项,整体处理的过程也不够“经济”,后端发力的成本较高。因此,需要加强事前监督,推进案件阅核机制,严把审判质效关;坚决摒弃就案办案、机械办案,在法律框架内努力寻求“三个效果”相统一;加强文书说理、判后释明和思想疏导工作,避免一判了之,增强当事人对司法判决的接受度。2023年,和平区法院上诉率同比下降4.36%,发回改判案件减少24件,实现信访苗头前端化解。

三是注重“前端联动”,关注源头隐患。在数据会商、调研走访中,如发现当事人有违法行为、存在信访风险隐患时要及时将相关情况通报给党委、政法委、属地公安等部门,在党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多方联动,迅速介入,高效化解群众矛盾纷争。近期,和平区法院在数据会商过程中发现辖区内有个别教培机构以教育培训为名,行“培训贷”之实,一旦成讼,空壳公司名下也无可执行的财产,容易引发诉讼中或诉讼后家长群体的激愤情绪,导致集体上访。而且这类行为具有较强的隐蔽性、欺骗性和迷惑性,在其他省市已有被认定为新型诈骗套路、涉嫌违法犯罪的生效案例。和平区法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相关情况,同时报提请区委政法委关注。在党委领导下,密切关注企业运营资质与合规经营情况,避免因违规经营或者违法犯罪造成后期信访。

有信必复抓中端 推进事心双解

司法是一门专业性很强的社会科学。无论是诉讼程序还是实体法律都非常复杂、细致。人民群众在参与诉讼过程中,可能会因不了解不熟悉而对法律的适用产生不理解,对司法的公正性产生质疑,导致当事人对司法过程和司法结果的评价与法院自身的评价体系之间出现反差。这就需要人民法院落实“有信必复”这一法院的民心工程,对当事人质疑司法过程和公正裁判的信件第一时间处理、第一时间接待,引入各方专业力量为当事人答疑解惑,推动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一是畅通涉诉信访渠道。关注涉诉信访人希望法院院庭长重视其案件公正审理的合理诉求,给其提供明确具体可查阅可留痕的反映渠道。和平区法院开通院庭长直通车服务,进入法院的当事人可以通过扫描“一键直通院庭长”二维码,在线反映自身诉求。院庭长可直接看到信访人诉求,免去中间流转的过程,对一些当事人反映紧迫的事项可以及时关注、提示相关部门履职尽责,对当事人反映属于重大敏感案件的情况,分管院领导、庭长纳入重点案件监督范畴,做到涉诉信访问题早发现、早处理。

二是规范办理群众信访。涉诉信访有多种来源渠道,包括来信、来访、网上信访系统登记、网上发文投诉以及向纪委、矛调中心、人大等单位投诉举报转办件。实践中,往往根据各自对接的职能分工分散在法院不同部门,又因各部门人员重视程度不同导致处理效果不同。要统一对各种来源渠道的涉诉信访归口接收,提出处理建议、按照编号流转,跟踪办理进度、完成闭环管理。和平区法院专门研究制定闭环操作规程,出台《办理群众来信工作规程(试行)》及办信流程图,全面落细“接访即办、首接负责”要求。立案庭建立“有信必复每日工作台账”,安排专人对信访信息进行编号登记,认真分析信访人诉求,并分配到相关部门核查办理,做到当日信件当日接收、当日录入、当日交办。

三是坚决落实有信必复。对待当事人信访要坚持换位思考,即使对于已经明确为无理访的事项,也不应有抵触心理,坚决落实“有信必复”的要求,所有的信访都要接待。要区分信访诉求,分门别类地办理信访事项。对信访人的合理诉求要解决问题到位,短期内确实解决不了的,要耐心解释、及时疏导。2023年和平区法院收到涉法涉诉的初信初访410余件。对于初次信访件均及时转办责任庭室,根据来信内容通过电话答复、约信访人到院了解诉求、出具答复意见书等方式答复。最终初信初访化解率达到90%。

四是坚持依法处理诉中信访。认真贯彻《信访工作条例》,高度重视诉中信访事项化解,让能在诉讼程序内解决的事项不进入信访程序。审判人员要增强审判、执行过程中的信访风险意识,避免矛盾纠纷进一步升级。常态化滚动排查各类案件中的信访舆情隐患,实现有效控增量、减存量、防变量。接访人员从“信访人无过错”的视角出发,耐心细致做好稳控化解工作,分类办理信访人诉求。对于意见建议类信访诉求,及时登记转办,责任部门认真对待,反映内容科学合理、具备现实可行性的,应当采纳或部分采纳并回复信访人。检举控告类信访诉求,引导当事人依照法律程序反馈诉求,转至督察部门办理,尽力做好“息访”工作。

多元整合抓末端 实现攻坚治理

很多涉诉信访案件已经过一审、二审,往往涉及医疗纠纷、拆迁政策、改制安置等历史遗留问题,案情复杂、时间久远,形成击鼓传花式的信访积案。对这类问题,需要法院在各级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有解思维”,在法治轨道上实现“事要解决、事心双解”的工作目标。

一是转变理念,把迎难而上作为化解信访积案的精神主线。树立事要解决、誓要解决的工作信念,运用好重复信访、越级信访专项化解机制,逐案成立信访工作专班,院领导包案研究。对于经研究原判确有问题的,依法纠错到位。定期听取案件分析报告,把握审理工作难点。安排业务骨干,召开专业法官会议,形成案件审理思路和纠纷实质化解方向,制定重点工作计划和详细预案,协调全院资源群策群力,从审理、信访、安保、舆情等多个方面落实责任到人,确保再审审理办成铁案。

二是多方联动,把党委领导作为化解信访积案的坚强保障。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报告信访案件情况及化解方案,争取党委的领导、政府的支持。党委政府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属地公安、街道、社区,加强信息共享、线索核查、联动处置,合力攻坚直至问题解决,实现权责明、底数清、依法办、秩序好、群众满意。和平区法院处理某医疗纠纷信访案件,信访人不信服医疗事故鉴定结果,不肯通过立案方式在诉讼渠道解决其问题,坚决持续多年信访。和平区法院将该纠纷详细情况向区委政法委汇报。政法委领导担当作为,连续十一次接访信访人,平缓其对抗情绪,降低其心理预期,释明多元化法治方式,引导其至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多位医学专家、律师参与见证下,与医院一方协商解决,最终彻底化解。

三是坚持法治,把依法纠错作为化解信访积案的前提基础。坚决落实信访工作法治化要求,根据信访问题诉求分门别类处置信访事项,确保群众诉求有办法化解、有途径救济。比如对于有工作瑕疵但案件不存在法律问题的信访事项,该补正的要及时补正瑕疵,向当事人释法说理到位,并针对工作不细致的问题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开展警示教育,争取得到信访人的理解和认可。对于确实存在法律问题的信访事项,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从维护大局出发、从维护人民合法权益出发,敢于及时全面依法纠错,主动启动再审程序,依法公正审理。2023年,和平区法院对15件案件依法启动再审审查程序,全力化解信访积案。

四是坚持原则,把维护公正作为化解信访积案的基本底线。对于案件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方面没有问题,但是当事人反映的诉求有其历史沿革的合理或合情因素的,不仅要将道理、法理讲明白,更要真心实意地了解信访人诉求,将心比心、换位思考,为信访人提供必要的情绪支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伸出援手,通过司法救助或协调相关部门社会救助等多种方式,兜牢社会公正底线,提升信访工作温度。对待信访人的不合理诉求要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及时予以回复,并探究其背后的真实意图,直击问题、解除疑问,消除信访人侥幸心理,依法终结信访事项。

五是依法推进,把即时终结作为化解信访积案的有效手段。落实涉法涉诉信访终结制度,结合信访工作开展实际情况总结梳理可以报送信访终结的事项,对案件进行全面评查,并按照“诉求合理、解决到位”“诉求不合理、释法晰理到位”“生活困难、帮扶救助到位”“违法违规、打击处理到位”的思路推进信访案件即时办结。同时,与各级信访部门就终结事项建立互联互通机制,详细说明案情、裁判文书、四到位一处理情况,当信访人再次到信访部门信访时,由信访部门对其释明其反映的案件已经查清并在程序上终结,法院不再受理。2023年,和平区法院依法报送信访终结案件32件,并将相关情况通报矛调中心、属地部门,共同处理依法终结后续工作,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作者: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赵文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