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县两村民拿回迟到15年的林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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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县两村民拿回迟到15年的林权证

近日,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进董村的两位村民符朝学和符德文,结束了长达15年的等待,终于拿到了属于自己的林权证。

据了解,符朝学自上世纪80年代起便在自家山坡地上种植桉树,而符德文则管理着约28亩的三块林地。两人都表示,缺少林权证导致他们无法利用林地资产。

“我家的林权证印刷时间显示是2008年9月10日,可是这些年一直没见到证书长什么样。”6月10日,村民符朝学说,因为此前长期没有林权证,给他家造成诸多不便。他听说,有的农户需要资金扩大经营,可以使用林权证去银行抵押贷款,有的农户还领过退耕还林补贴。

昌江县两村民拿回迟到15年的林权证

符朝学领回林权证

与符朝学遇到同样问题的还有符德文,符德文说,有朋友十多年前就领取了林权证。他和符朝学曾多次去村委会、镇政府和县林业局咨询,但林权证为什么一直没能领到手,他们也没有得到准确的答复。

不久前,经向海尾镇镇政府、昌江县林业局等单位多方求助和反映,符朝学和符德文被通知持有效身份证件去昌江县林业局相关科室领证。两家农户到场签字后,终于领到了他们心心念念的林权证。

据了解,林权证是确认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关键法律文件,它为林地流转提供了合法依据。2007年至2009年间,海南省在澄迈、屯昌、昌江、白沙四县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并全面推广。期间,全省完成了大量林地的勘界测量和确权工作,发放了数万本林权证,旨在推动生态保护和农民增收。

林改是有利生态助民增收的好事,为什么林权证这样一个“绿本本”,会长期躺在机关办公室的抽屉里睡大觉呢?

昌江县林业局发证科室工作人员解释称,当时林改工作面临巨大压力,包括人员短缺、经费不足以及复杂的林地划分等问题。此外,林权证发放过程中还涉及到部门间的权限移交,导致证书未能及时送达农户手中。

“这个证书应该是2008年就打印好了,我们当时叫镇政府过来领,不知道为什么一直没有人过来领。可能是证办好了,发证科室通知到了镇政府,但当时不知道为什么没有通知到农户。后来还发生过部门、单位之间具体业务经管权限的移交,所以证书的发放延迟,也有一些历史遗留因素。”工作人员说到。

工作人员介绍,涉事林地使用权利人是农户,但所有权权利人是村民小组,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归镇政府代管。最近因为在林地周边进行公路改造,镇政府的意见是先确定具体征地范围,再发放林权证书。近日,因农户多次反映,且公路改造土地征收范围已经厘定并公告,林业局工作人员就通知农户过来领证。

不过,虽然领到了林权证,但符德文指出,其林权证上记载的面积与实际不符,少计了约4.45亩,符朝学也发现少了0.33亩左右。对此,工作人员表示,受客观条件限制,当时的测量设备确实存在很多不足,不排除个别证书上的林地面积存在误差。如果农户认为证书上的面积不符,可以提出申请,相关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研究进行重新勘测等进一步的处理。

海尾镇政府分管农业事宜的王主任表示,2008年前后,是由林业局制作好林权证书,再安排到村里去发。“这两户村民的证书很早就在林业局了,第一手材料都是由局里掌握。这个证书不是由我们镇里去代领。这个证书是有法律效力的,只要确认与集体、与他人不存在争议和纠纷,就应该及时核发给农户。据了解,当时受困于客观条件,林业测量是靠工作人员徒步上山,手持设备进行勘测,部分证书难免存在误差,在一定程度上也延缓了这一类证书的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