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海南东坡文化旅游商品大赛面向全国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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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海南东坡文化旅游商品大赛面向全国征集

2024年海南东坡文化旅游商品大赛已正式启动,现面向全国征集赋有东坡文化和海南特色的旅游商品。大赛以“坡仙至味 海南好物”为主题,旨在激发公众创意创新灵感,通过深入挖掘海南东坡文化和海南独特物产资源,推出更多具有海南特色和东坡文化内涵的旅游商品,进一步丰富海南旅游商品供给,并以海南好物为载体,让大家感受和体会东坡传递的美好人生滋味和豁达人生态度,保护和传承好东坡文化。

2024年海南东坡文化旅游商品大赛面向全国征集

据了解,大赛征集包括食品饮品类、茶品类、酒品类、服饰类、日用香品类、健康养生和日用洗护类、文创纪念品和工艺品类及其他类等各种品类的海南东坡文化旅游商品,征集将一直持续至2024年8月31日。

2024年海南东坡文化旅游商品大赛面向全国征集

2024年海南东坡文化旅游商品大赛面向全国征集

大赛设置金奖1个、银奖5个、铜奖10个、优胜奖100个,最高可获得1万元奖金。同时,获奖或参赛商品将有机会在海南的多个境内外旅游、文化、消费等活动和平台进行展销,符合条件的还将有机会被推荐选送参加全国的旅游商品赛事活动。

参赛商品要求及类别

(一)参赛商品要求

1.具有东坡文化元素。参赛商品需结合东坡文化,充分挖掘东坡平生尤其是在海南三年期间的文学作品、艺术思想、民本思想、家教家风、生活情操、家国情怀等丰富内涵。

2.具有海南本土特色。参赛商品需结合海南元素,突出海南地域特色,体现海南特色文化、特色物产、特色工艺等资源特点和特征。

3.具有实用性与市场性。参赛商品需设计合理、美观、安全、绿色环保,应是生活中日常消费的商品,有一定的实用价值(工艺品除外),便于携带。参赛商品需符合市场需求喜好,定价合理,具有广泛推广营销的市场潜力。

4.具有原创性与合法性。参赛商品须是原创作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合法权利,须符合公序良俗,尊重国家和海南本地的文化和习俗。参赛商品应设计独特、造型新颖、工艺精良,须符合相关的国内外技术质量标准和安全标准、质量达标(通过标准认定的以证书为准)。

(二)参赛商品类别

参赛商品请参考以下八类进行申报:

1.食品饮品类:围绕海南东坡文化,设计开发相关的休闲食品、方便食品等预包装食品和饮品(含冲调品、水饮品等)。

2.茶品类:围绕海南东坡文化,设计开发相关的红茶、绿茶等各类茶品以及代用茶等。

3.酒品类:围绕海南东坡文化,设计开发相关的酒类(白酒、米酒、黄酒、果酒以及养生酒等)。

4.健康养生和日用洗护类:围绕海南东坡文化,设计开发相关的康养及个人护理等商品。

5.服饰类:围绕海南东坡文化,设计开发相关的服装(T恤、文化衫和岛服)、鞋、帽、围巾和饰品等商品。

6.日用香品类:围绕海南东坡文化,设计开发相关的香品(单品香、和合香、线香、盘香、香油膏、香水等)。

7.文创纪念品和工艺品类:围绕海南东坡文化,设计开发相关的纪念品(含玩具、文具等)和小型工艺品。

8.其他海南东坡文化商品类。

谢绝参赛的商品:药品、医疗器械、烟、书画、图书等。

注:名称中有“盲盒”字眼的参赛商品,请在参赛商品名称中准确体现盲盒参赛商品的具体内容。

奖项设置

大赛设金奖、银奖、铜奖及优胜奖。其中,金奖1个、银奖5个、铜奖10个、优胜奖100个。奖金为:金奖10000元/个,银奖5000元/个,铜奖2000元/个,优胜奖鼓励奖金700元/个。

(注:以上奖金均为税前金额,税费由获奖商品的参赛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

参赛报名

(一)报名方式

报名参赛的单位和个人应选送符合参赛商品要求的商品参赛,按要求填写《2024年海南东坡文化旅游商品大赛参赛报名表》、《2024年海南东坡文化旅游商品大赛参赛承诺书》,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发送至报名邮箱:hainanlysx0126.com;纸质版(单位须盖章、个人须签字并按手印)连同参赛商品实物一并送至海南省旅游商品与装备协会(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48号登廷大酒店13楼1310室)。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31日。

(二)报名材料要求

1.报名参赛的单位和个人应如实填写报名表和签署承诺书。

2.填写报名表中的参赛商品说明时,应做到文字精练、要点清晰,说明商品的设计构想及创意,可包含商品的制作工艺、历史渊源、文化意义、是否参加其他活动及获奖等情况,字数不超过120字。

3.参赛商品需拍成照片,照片格式为“.jpg”(附图片名称)。

4.参赛商品为专利商品或有注册商标的,需提交相关专利证书或商标文件复印件(单位须盖章、个人须签字并按手印)。

其他参赛要求和说明

(一)进行商品选送申报的主体为全国范围内从事旅游商品设计研发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二)参赛商品零售价应不超过1.5万元/套,重量不超过5公斤/套,体积不宜过大。

(三)参赛单位和个人应保证拥有参赛商品的知识产权,应保证参赛商品合法合规,涉嫌违法违规或与他人发生纠纷的,将被取消参赛资格,并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不利后果。

(四)技术要求:食品饮品类、茶品类、酒品类商品需报送相关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国家规定须强制生产认证的其他类别的商品也需要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如:3C认证目录内的电子电器类商品需要提供3C证书复印件。

(五)参赛单位和个人应保证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存在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评选资格。

(六)本次大赛主办方不向参赛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参赛商品因设计研发、制作生产、递送商品等产生的费用由参赛单位和个人自行承担。

(七)大赛评选及相关展示活动结束后,参赛商品(除了食品饮品类、茶品类、酒品类等因评选时消耗外)将退还参赛单位和个人,参赛报名的纸质材料不再退还。

(八)报名参赛,视同参赛单位和个人完全同意并完全遵守大赛的各项规则,视同参赛单位和个人允许主办方对参赛商品进行公开展示和宣传。

(九)大赛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联系人: 周思伶、符学海

联系电话: 0898-65380939、18689886161、18889707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