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海南 | 购房者尚未收房发现房屋剩余年限只有55年 要求退房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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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海南 | 购房者尚未收房发现房屋剩余年限只有55年 要求退房未果

内蒙古的苏先生(化姓)在未与开发商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应房产顾问的要求,分别向开发商和一自然人付款5万元定金和16万多元购房款后,收到开发商邮寄的购房合同时发现,销售人员宣称70年产权的房屋,剩余年限只有55年;110.98平方米的房子,公摊面积26.49平方米。购房者要求开发商退房未果,营销经理表示,先提交退房材料等领导审批。

购房者:收到购房合同后才发现,70年产权的房屋剩余年限只有55年

近日,内蒙古的消费者苏先生向媒体反映称,今年年初,他来到海南万宁,看中了位于万宁市礼纪镇的保利半岛1号项目的一套房子,当时对周边配套都非常满意,由于个人感觉价格不理想没有当场订购。

后来,苏先生通过网上查询优惠价格,在一家房产中介网上留下电话,房产顾问李小姐回访时,向其提供了保利半岛1号一套比同户型房屋便宜10多万元的“工抵房”。

今年1月19日,苏先生在未与房产顾问李小姐见过面的情况下,根据李小姐的要求和其提供的账号信息,给开发商海南帝港置业有限公司付款5万元作为定金,同时,向一名名为“林跃”的自然人付款160176元。

万宁保利半岛1号营销中心公示的土地使用权证显示,终止日期是2079年9月2日,距离现在55年。 记者姜飞摄

之后不久,苏先生收到开发商邮寄的购房合同让其签名,看了合同之后苏先生发现,合同中的部分内容与他实地到访时销售人员宣传的内容有出入。

“当时我们咨询时说房子是70年产权,结果合同显示土地剩余使用年限还有55年,且公摊面积比例24%,与现场宣传的小高层、低密度、高得房率不符。”苏先生说,发现这些情况后,他与中介公司房产顾问李小姐以及项目营销经理向少文(音)联系,多次申请退房无果。

苏先生表示,如果事先知道房子只剩55年的使用年限,他是不会购买的。

营销经理:先提交退房材料,最终要看领导或者集团怎么批复

4月23日,某房产中介网房产顾问李小姐回应记者采访时称,苏先生要求退房的主要原因是不想买了,虽然房屋公摊面积比例24%,那是因为没有计算赠送的面积。“把赠送面积算上,公摊面积是不大的。”李小姐认为,使用年限和公摊面积只是苏先生想要退房的理由。

开发商出具的收款收据。受访人 供图

既然项目土地使用年限还剩余55年,营销人员为何没有及时向购房者说明呢?4月16日上午,记者曾赶到保利半岛1号营销中心了解情况,工作人员称负责人下工地去了,让记者现场等候。等了约一小时后未见负责人出现,记者电话联系营销经理向少文了解情况。

“年限我们是说70年大产权,(购房者)问的话我们都会说,但是不可能方方面面我们都能讲到。” 向少文告诉记者,已经多次与苏先生沟通,且给苏先生寄了合同但对方没有签名寄回。

万宁保利半岛1号项目营销中心。记者姜飞摄

向先生认为,苏先生的诉求说不通,不过,他已经跟领导汇报了。“领导说先让我把退房材料提交,然后看最终领导或者集团这边怎么批复,如果可以此事就圆满结束了嘛。”向先生表示,如果最终未能退房,后面再采取其他措施。

4月23日,记者再次联系向少文了解情况,对方称已经与苏先生的妻子沟通,具体情况可以向苏先生妻子了解。当天下午,苏先生接受回访时称,对方所谓的沟通仍然是说在走程序。

苏先生表示,如果最终协商不成只能通过法院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

记者 姜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