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承军:积极履行银发经济下的法律服务新使命
海南
海南 > 综合资讯 > 正文

车承军:积极履行银发经济下的法律服务新使命

图片

人口老龄化是影响当代各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趋势。

2024年1月11日颁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国办发〔2024〕1号)提出了发展银发经济“三大方向”和“一项保障”。三大方向为“发展民生事业,解决急难愁盼”“扩大产品供给,提升质量水平”“聚焦多样化需求,培育潜力产业”;一项保障为“强化要素保障,优化发展环境”。其总体要求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促进事业产业协同,加快银发经济规模化、标准化、集群化、品牌化发展,培育高精尖产品和高品质服务模式,让老年人共享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如何践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国家战略,勇担银发经济大背景下的新使命,记者采访了天津大学教授、中国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协会(以下简称“中福协”)副会长、中福协法律服务分会会长车承军。

踔厉奋发,迎接新挑战

记者:当前我国老年群体规模庞大,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快,异质性矛盾突出,解决好涉老群体的法律纠纷,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刻不容缓。您是司法战线的老兵,法学研究领域的资深专家,又当选为新一届中福协副会长和法律服务分会的会长,面对人口结构的重大变局和人口老龄化的汹涌浪潮,法律服务该如何应对?

车承军:“日月逝矣,时不我与”。构建完善基本养老法律服务保障体系,对于我来说,是一个新的领域,一个新的考场。从法律服务的视角看,首先要充分认识保护老年群体合法权益的紧迫性。

人口老龄化是我国今后较长一个时期的基本国情。依法保护老年群体的合法权益,关系国家发展全局和民生福祉。预计“十四五”时期,我国将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到本世纪中叶,我国老龄化将达到峰值并持续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当前我国患慢性病的老年人多达1.5亿,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近4000万,其中完全失能的老年人近1000万。随着老年群体规模的不断扩大,涉老案件呈现大幅上升趋势。截至2022年年底,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审结裁判文书已公开的涉老案件总数达32.59万件。2024年1月24日,“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3年度十大案件”评选结果揭晓,首例即是“孤寡残疾老人遗产指定管理案”。面对诸多挑战,提供系统的、全面的、有中国特色的养老法律服务显得十分必要和紧迫。

老年群体作为社会的宝贵资源,曾经作出过巨大贡献,同时又因年老体弱,甚至失能失智,更需要得到全社会的关爱和善待。但养老服务绝不仅仅是解决好生活、医疗保障问题。如今社会发展太快了,老年人对新的生活方式适应较慢,而且随着心理、生理的变化,往往显得孤独、脆弱、敏感。涉人生、涉家族、涉财产等法律问题集中,法律服务需求更为迫切。养老机构、服务业态需要法律引导、规范,发挥老年群体余热,发展银发经济,同样迫切需要法律的加持和护佑。

进入新时代,我国养老事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黄金发展期,先后出台了300多项政策法规。有法可依,执法有据;法治化、市场化、标准化、规范化的专业服务,有力地推动养老事业步入法治建设的新阶段。

然而,由于养老群体规模巨大,法律服务需求强劲,法律服务的供给质效却严重失衡,已有法律服务结构呈碎片化、低端化、非专业化态势。按照国家要求,法律服务要面向全体老年人,保障他们的基本生存权和发展权;对失能、高龄、孤寡、无人照顾等特殊群体,要优先提供服务保障。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要求,让法律服务的阳光洒向老年群体的每一个角落,我们仍然有很多陡坡要爬,有很长的路要走。构建中国特色的养老法律服务体系任重道远,时不我待。

我们面对的另外一种情况是,有关养老制度体系建设中的政策规则、管理条例、规章制度等过于繁杂、令出多门、政出多门。当前,亟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统领、整合、规范、梳理、编制成以法治化为基础的中国特色的养老法律制度清单。

靶向发力,精准破解五大难题

记者: 人口老龄化的迅猛到来,不仅给国家的经济发展带来深刻影响,也给老年群体的合法权益保护带来诸多的热点、难点问题,需要什么样的新思维、新路径予以破解?

车承军: 思路决定出路。老年群体合法权益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其工作重心也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变化。我们要紧密结合新时代的新要求,深刻理解老年群体合法权益的内涵外延,精准把握主次矛盾,科学谋划保护老年群体合法权益工作。

从法律服务的范畴看,我国老年人的权益主要有两大类:一是国家法律规定的一切公民应享有的基本权益,如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劳动权利、经济权利等;二是在国家法律体系内,根据老年人的特点和需要设计的老年人的特殊权利,主要包括享受子女赡养与尊重的权利、财产权利、婚姻自由权利、诉讼权利等。此外,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还包括物质帮助权、生活保障权、劳动和休息权利、文化教育的权利及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其他权利。

从当前的实际情况看,依法保护老年群体合法权益要精准破解五个方面的难点问题:一是权利关系复杂。老年人的各种权利之间既相对独立又相互交织,极易引发连锁反应,形成情理法纠缠、责权利不清的局面。其中,老年人的婚姻权、财产权、赡养权、继承权等与家庭生活息息相关。二是矛盾化解周期长。家庭事务琐碎具体,多年积累的恩恩怨怨需要有足够的耐心和智慧去化解。三是证据意识淡薄。获取证据和留存证据能力不足,是老年人权益保护方面的普遍难题,特别是在失能失智老人监护问题上显得更加突出。四是维权观念落后。平时不懂法,遇事不找法,关乎隐私畏惧法,这就亟须法律服务的及时介入,贴近服务,为老人释理说法、排忧解难。五是涉财产婚姻问题居多。财产、婚姻、家庭是涉老侵权案件多发的领域,法律服务需求强烈,直接关系财产权保护、中华优秀文化传承和社会稳定。

面对这五大难题,养老法律服务必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完善涉老领域预防性法律制度建设,整合资源,优化配置,集约发力,走现代化高质量发展道路,同时加强现代科技应用,跟上新时代发展步伐。

创新求实,蹄疾步稳开新局

记者: 法律服务分会是中福协家族中的新成员,主要职能为聚焦老年群体的“急难愁盼”,探索解决养老法律服务供给不充分、不平衡、不到位的问题,为促进养老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律支撑和保障。2024年的主要任务有哪些?

车承军:今年春节刚过,吴玉韶会长第一站调研就来到法律服务分会,提出了明确要求。根据中福协的年度工作要点,法律服务分会的主要任务有4项,我们搞了个加项,算是“4+1”吧。

开展涉老领域法律服务需求专项调查。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一是针对老年人、养老服务机构和养老服务产业中的法律服务需求开展分类分项的深入调查,了解成因、特点、规律,形成综合分析报告。二是围绕“居家养老”“农村养老”“医疗康养”“财产继承”“消费欺诈”等堵点、痛点、热点问题,积极承接相关课题研究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三是研究《民法典》背景下养老领域内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相关立法建议,推动老年人监护、养老服务、无障碍环境建设等立法项目尽快设立与完善。

整合汇聚国际国内高能级法律资源。一是发挥平台功能,共享资源,分享经验,探索研究老年人法律服务标准,培育法律服务品牌。二是培养专业人才。按照协会统一部署,抓好养老领域法律服务专业人才培训的规划、教材、课程设置、产品研发、服务模式以及推广应用。三是发挥会员单位优势。打造涉老法律服务链,延伸服务能力和服务触角,各有侧重,彼此赋能,实现互补共赢。四是推动交流合作。研究国内与涉外养老共性规律,为中国国际养老服务业博览会等提供法律服务保障;开展老年人法律服务国际交流与合作,推进不同地域、法域人口老龄化交流对话,提升跨域跨境养老服务水平。

广泛开展涉老领域法治宣传。培育老年群体的法律意识,及时依法反映维护权益的诉求,促进需求端和供给端科学匹配、协同发力,宣传工作必须走在前列。分会将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建立法律法务分会公众号,在网站、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网络平台发布推文和视频,在社会服务、养老机构、公共场所等重点部位开展多种形式的广泛传播,增强全社会维护老年人权益的意识,让涉老法律服务深入人心。

建立健全涉老法律服务长效机制。一是自觉接受中福协领导、管理和监督,形成上下贯通、横向联动、一体推进的工作格局。二是坚持专业、高效、协同原则,在理论研究、法律咨询、纠纷调解、信息化应用、康养产业、家事商事、交流合作等重点领域设立专业团队,指导各地开展老年人法律服务。三是与其他分会密切合作,有序推进老年人法律服务工作,形成全国一盘棋,拧成一股绳,高效、有力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四是融合律师、公证、仲裁、调解、法援、司鉴等法律服务和会计、信托、审计、税务等机构组织,以“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救济”的全程跟进和诉非衔接,构建集约化、一站式、全方位、全要素、全链条、全周期综合法律服务模式。

建立法律服务便民清单。这就是我所说的加项。坚持公开化是法律服务保障的核心要义。按此原则,将“权益、法规、保障、流程、主体等法律保障条款和服务项目一并列入便民清单”,看得到、摸得着,公开透明。服务主体和服务对象对号入座,照章办事。享受哪些服务、如何维护权益、如何维权求助,一目了然,心中有数。让每一位老年人在公开透明的法律服务保障中,获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另一方面,还可以为政府部门履职尽责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这个加项,只是一个初步构想,要进一步向前推进还需作出艰苦的努力。

守护夕阳,践行信念勇担当

记者:作为一名德高望重的法律工作者,2019年2月,您在海南三亚创办了凤凰公证处暨凤凰公证研究院,并担任理事长。5年来,对于为老龄群体法律服务方面给予了热切关注和有成效的探索,做了很多实实在在的实事。希望您能介绍一下这方面的工作。

车承军:我从事老龄群体法律服务工作,有偶然也有必然。退休之后,还能做些力所能及的社会服务,与众多同龄人相比深感荣幸。由于十分信服中医理论,推动我喜欢从“四诊八纲”的视角观察社会,关注用治“未病”的思维去研究社会治理成本问题。

公证是国际公认的预防性司法制度,核心价值在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涉老领域的法律问题基本上都是非诉讼问题,也就是说要依法把个人事、身边事、身后事平稳地处理好,免得产生异议或争执而对簿公堂,即使出现了冲突,也能够因为法律关系清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而化危为安。家庭事务,以和为贵;与人相处,追求无讼,这是中华文化的优秀传统,公证恰恰是通过前置性的预防功能来实现这些目标的法律制度。

凤凰公证处是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大背景下设立的合作制公证机构,奉“大诚至信”为核心价值,借助海南制度型开放和养老产业发达的优势,率先成立了公证综合康养法律服务中心和跨境跨域家事法律服务中心。在赡养监护、预嘱遗嘱、财富传承、家庭婚姻等与老年人息息相关的法律服务方面,初步构建了较为完整规范的公证法律服务产品系列。

就老龄群体的法律服务而言,公证的低成本、高效率、公益性和普适性具有天然优势。公证人员秉持中立、服务谦和,以预防纠纷、减少诉讼为职业追求,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具有法律的权威性和稳定性。中国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协会原会长冯晓丽在同我谈话时,就明确指出依托公证机构建立法律服务分会,是基于对公证制度的认可和对凤凰公证的信赖。我当即表态说,公证机构的命脉在于信誉,做涉老法律服务的人首先要有情怀,我们一定不辱使命,与其他法律服务行业一道努力构建中国特色的涉老法律服务体系,让老龄群体安心、舒心、放心。

图片

"牢记国之大者""肩负责之重者""甘为行之使者"

记者: 看来凤凰公证与养老群体的缘分匪浅。去年,您当选为中福协副会长和法律服务分会会长,名副其实地踏入主战场,成为主力军。当选时您讲了三句话,令与会者印象深刻,可否再分享一下。

车承军: 由“助攻”转为“主攻”的感受的确不一样,记得当时就深感责任重大,肩上沉甸甸的。我曾是一名检察官,在司法战线躬耕几十年,主要是搞职务犯罪侦查。这期间我又担任中国犯罪协会副会长,专门研究他人如何犯罪以及怎么预防他人犯罪。总之,工作和研究对象是别人。

如今角色变了,我本人也属于老龄群体的一员,做养老法律服务既要研究他人,还要研究自己。置身其中,感悟颇深,觉得这份责任更有意义。

当时我讲的第一句话是, 不负重托,牢记“国之大者” 。这是发自内心的。协会委托我和其他同事创建法律服务分会,体现了高度的信任和珍贵的托付,应倍加珍惜和时时铭记。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已上升为国家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高度重视、高度关切,实乃“国之大者”。牢记“国之大者”,使法律服务分会的工作与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同心同向、同频共振,才能把准方向、有所作为。

我讲的第二句话是, 奔着问题去,肩负“责之重者” 。法律服务分会应该是全国首个涉老法律服务的专门社会组织,作为首届会长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履职要坚持问题导向,找出问题,找准问题,同时找出破解问题的对策和路径,并躬身践行之。分会是一个平台,是一个团队,当前还需要尽快设计完善机构,充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推动养老法律服务工作全面开展起来。

我讲的第三句话是, 默默耕耘,甘为“行之使者” 。涉老法律服务需求巨大、前景可期、大有可为。我将保持法律人的为民情怀,把全部身心奉献给涉老法律服务事业,埋头苦干,求真务实,但问耕耘,不问收获。

一个成熟的社会,必然是一个法治社会。老龄化社会的和谐稳定,取决于养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构建和完善,这样才能预防化解各类纠纷,减轻老年人的讼累,维护他们的晚年幸福、家庭幸福、后代幸福。行天之道,道不变,志不改,让我们一起努力奋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