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儋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工作中发现,驾驶人李某某正驾驶一辆车牌号为赣828**的农用车辆驶上了高速公路。为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指挥中心立即指挥高速公路管理大队执勤巡逻民警予以拦截查处,并在万洋高速152公里加123米洋浦往万宁方向将该车成功拦截。
据李某某交代,平日里其驾驶该农用车从事砖头、混泥土等建筑材料的运输工作,此次是为一个朋友拉标砖,为了节省时间,才冒险走高速。
现场,执勤民警对驾驶人李某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告知其农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严重危害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交警部门依法对驾驶人李某某实施“违反禁令标志”“反光标识不全”两项交通违法行为合并予以罚款300元、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
(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黄桂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