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事局推出20项优化营商环境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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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事局推出20项优化营商环境新举措

3月21日,海南海事局发布《海南海事局关于公布20项优化营商环境新举措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推出五方面20项优化营商环境新举措,进一步优化海事营商环境。

海南海事局推出20项优化营商环境新举措

《通告》聚焦打造更加安全畅通的交通民生通道、建设更加自由便利的航运市场环境、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海事法治环境、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海事政务服务、形成更加规范有序的海事监管环境等5个方面。

《通告》指出,要实施新海港至徐闻港客滚运输航线“ 一次报告,全程通行”“ 一域一策”“ 一线一策” 等制度,提供客滚船全航程动态跟踪和“ 点对点”信息服务,推行琼州海峡海上交通组织一体化,推进碍航渔网清理,提升客滚船通行效率。开辟煤炭、液化天 然气、原油、粮食、化肥和蔬菜等重要能源和重点民生物资运输 船舶“ 绿色通道”,提供优先审批、优先靠离等便利化措施。

《通告》提出优化自贸港国际船舶制度。开展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实 施情况后评估及制度优化完善工作,推动建立自贸港国际船舶登 记机构,为自贸港航运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国际船舶登记服务。 持续推进外国籍人员参加 自贸港船员培训、考试和发证试点工作。

支持邮轮产业发展。推行邮轮“ 一线一策”“ 一船一策” 等管理模式,为邮轮海上游航线试点、外籍邮轮在海南多点挂靠 等业务提供安全保障和海事服务。

服务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全面推行海上风电建设海事 行政许可业务“ 一网通办、一站受理、一门审批” 的审批模式和信 息流转方式,提高海事审批效率。

《通告》还提出完善地方海事侧立法体系。推动《海南省防治船舶污 染海洋环境管理规定》等地方性法规制定、修订工作。

在推行海事信用监管新型机制方面,《通告》提出实施海事分级分类信用管理新模式,建立“1+1+N”(即管理规定+实施程序+应用场景)海事信用监管制度框架,在“中国洋浦港”船舶综合质量管理、租赁游艇多部门信用联合监管、船载危险货物货主(码头)高质量选船机制、航运公司分级分类管理等领域率先启动海事监管信用应用场景建设。